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公共空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公共空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公共空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公共空间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5〕18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禹泉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禹泉文旅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投资〔2025〕18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同得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
2.2 建设规模及投资额:1.完善城市公共空间功能,包括建设箱体式经营铺170个、公共信息发布运营位270个、户外休憩站64处、建设生态停车场9600平方米(约320个车位)等。2.优化城市公共空间品质,包括城市生态空间修复、河岸生态治理,建设公共空间步道、公共卫生间等必要配套便民设施;估算总投资11200万元。
2.3计划工期:730日历天(包含设计和施工总工期)。
2.4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的所有工作(含设计、施工、采购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设计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含协助各阶段的报批、评审、备案、施工阶段的配合、现场技术服务、设计代表驻场服务)等工作,提供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查的设计成果并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复;(2)施工范围:本项目所有施工工作,直至竣工(或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标段投资额9182.6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3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3年(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总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须由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无(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资格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5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5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 10 月 30 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链接])-“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11月25 日09时2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 /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北川羌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16-5358371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川禹泉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石泉北街82号
邮 编:622750
联 系 人:骆女士
电 话:13208277272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同得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火炬西街南段23号1栋2楼205室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1568123102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6年10月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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