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TGJT-2025-B-127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等资金138.5万元,招标人为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服务范围:负责A座综合楼、B\C座
宿舍楼、制造中心高端装备制造厂和金属结构厂、ING制造厂、厂区道路及绿化带保洁、公 共设施(日常巡查、保养、维修)、会议服务、厂区环卫及厂房保洁、宿舍管理、职工浴池 管理等并建立各项工作档案,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重集团天津重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截
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频提供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社保部门 出具的缴费凭证或银行缴费票据):纳税零申报投标人须提供网络申报截图或是加盖受理章 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复印件。
3.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 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而声明):
3.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
或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
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投标人需提 供本项目招标发布之日后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信 用信息报告”:
3.6投标人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声明
书:
3.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
负贵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授权委托人投标,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含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 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被授权人的劳动合 同或社保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参保月份至少包括投标当月或 投标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投标 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提供承诺书及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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