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许家湖镇阳光南苑东侧治丑治乱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沂水县许家湖镇阳光南苑东侧治丑治乱整治工程,招标人为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该项目已经沂财审〔2025〕477号文件评审,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沂水县许家湖镇阳光南苑东侧治丑治乱整治工程
2.项目建设地点:沂水县许家湖镇阳光南苑东侧
3.招标控制价:162.45万元
4.工程规模:沂水县许家湖镇阳光南苑东侧治丑治乱整治工程,项目总投资162.45万元(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7.工程计划工期: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及履约经验。
2.投标申请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报名。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25日08时30分至2025年9月30日17时30分,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申请报名企业在下载招标文件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下载完成后告知代理机构进行确认,确认时需提供: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发送至sdjgljsxm@163.com。注: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澄清,答疑)文件的责任自负。
3、招标文件答疑时间:2025年10月1日17时30分前。
六、投标保证金
根据沂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招标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及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要求,诚信记录良好的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保证金。
七、投标文件的上传
1、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过时作废。
地点:制作并生成加密的响应文件(*.LYTF)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2、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5日09时30分。
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地址:(沂水县沂博路与泰山路交汇处华信国际大厦)。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沂水县许家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沂市沂水县东红公路1号
联系人:张梓泉
联系电话:13589694484
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甲桂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沂城街道黄山路66-8号
联系人:褚启华
联系电话:15163987770
十、监督部门
监督单位:沂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9-2251038
监管部门:沂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539-2251038
受理异议联系人:山东甲桂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理异议联系方式:15163987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