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式空调维修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疆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式空调维修改造采购项目”已由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卷烟厂2025年度动力车间组合式空调维修改造采购项目。
2.2 项目服务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2.3 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需求,主要拆除K1、K3、K7、K8、K10共5台空调现有特种纤维高压微雾挡水器,更换为不锈钢高压微雾挡水器及相关部件;拆除K16空调渗漏严重的一套(两台)蒸汽加热器,更换为一套(两台)新的蒸汽加热器,包括空调面板、管道拆除和复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2.4 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中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0日内完成安装调整工作。
2.5 标段划分情况: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6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完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具体操作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2.2 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具体操作方式: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以承诺书的方式进行承诺)
3.2.3 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具体操作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具体操作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拟采用的资格审查办法为:资格后审。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6月17日10时至2025年6月23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人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售卖招标文件。平台操作过程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8日11:00时,地点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地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喀纳斯湖北路30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联系人:廖超、谭洁
联系电话:0991-39298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