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贵州省平江河榕江县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榕江县水务局以贵州省水利厅关于平江河治理方案的批复黔水计函〔2025〕28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393244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招标人为榕江县河道管理站。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榕江县 。 | |||||||||||||
| 2.2 建设规模:工程建设任务和规模:综合治理河长12.43 公里,其主要工程措施为:新建护岸10.52公里,清淤河长3.83公里。其中巴鲁段治理河长1.95公里,新建护岸1.60公里,清淤河长0.65公里德腊段治理河长0.75公里,新建护岸0.62公里,清淤河长0.22公里:平江段治理河长2.40公里,新建护岸2.038公里,清淤河长0.69公里:古州镇乡村段治理河长6.61公里,新建护岸5.542公里,清淤河长2.10公里:古州镇城镇段治理河长0.72公里,新建护岸0.72公里,清淤河长0.20公里。 | |||||||||||||
| 2.3 合同估算价:770000元。 | |||||||||||||
| 2.4 勘察设计服务期:30天 。 | |||||||||||||
| 2.5 标段划分:贵州省平江河榕江县河段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
| 2.6 招标范围:包括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或)☑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资格无要求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经济补偿。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5.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30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 5.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 6.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1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 6.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 8.其他 | |||||||||||||
| 其他补充说明: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完成含上图入库工作为止 |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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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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