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H25-211100-05518
二、项目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C包
供应商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供应商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2号楼7层
中标(成交)金额:2,780,000(元)
评审总得分:92.57(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A包
供应商名称:山东清海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科苑经五路106号
中标(成交)金额:5,9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4.26(分)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B包
供应商名称: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杨浦区中山北二路901号
中标(成交)金额:354,000(元)
评审总得分:93.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C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
服务要求:服务内容 为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提供全过程管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务涉及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内的策划咨询、前期可研、工程设计、辅助招标、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施工前期准备、施工过程管理、竣工验收及运营保修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 具体管理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进行策划咨询。根据对项目特点实施策划,编制项目总进度计划;对影响项目总体进度的情况进行分析、汇报,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实时调整项目总进度计划。 2.前期可研阶段。收集及熟悉项目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踏勘,与建设单位沟通,对项目建立全面的认识;组织对可行性研究未尽事宜进行调研;协助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获得项目立项审批文件。 3.设计阶段。提供各类基础资料;协助建设单位完成与设计组的设计需求对接、提出设计要求;协助落实现场水、电、路等相关外部条件,协助解决设计过程中有现场相关的数据及条件;跟踪、推进初步设计工作,协助建设单位进行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性分析;编制设计概算,与投资估算进行对比分析,提出设计优化建议;对设计成果审核把关,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设计会审,获得《关于初步设计的批复和附图》。 4.招标阶段。制定招标项目的招采策划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审批;根据业主要求拟定与现场管理、工期、质量等相关的合同专用条款;提出招标技术要求;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协助业主组织招标结果的审批,发放中标通知书及招标结果通知。 5.造价咨询方面。组织编制估算、概算,对设计方案进行成本分析,优化设计方案;审核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流程组织对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审核,保证发现的问题已全部改正与解决并签字确认等。 6.工程监理。组织本部管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进行全面管控,审查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规划及监理细则是否切实可行;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单位反馈问题管控情况;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及资金安全有效等。 7.施工前期准备。查验、交接测量控制点,形成交桩记录;检查各参建单位主要人员资质、人、材、机到位情况,组织协调各相关单位开展开工准备工作,确保满足开工条件;组织召开第一次工地例会,协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及机制;审核《开工报告》,报业主审批后,协调监理签发开工令;协助业主组织开工仪式。 8.施工过程管理。制定项目管理制度,根据项目具体实施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至项目通过验收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A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为贯彻国家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生态保护修复战略,落实贯通陆-海生态廊道、提升生物多样性和保障生态安全的需要,增强海岸带生态系统韧性,构建生态与减灾协同增效综合防护体系,本项目将整体改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和防灾减灾能力,提高滨海湿地碳汇能力,助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的实现,开展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作。本项目位于渤海北部、辽河入海口区,属于国家“双重规划”中的渤黄海综合整治区,行政上隶属于盘锦市。工作内容包含前期调研与方案编制。方案编制需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生态系统问题识别与诊断、项目实施的主要目标、项目实施内容与进度安排、项目投资概算、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监督管理、项目考核验收。
服务要求:方案的编制工作需符合前期调研实际,实施方案中中央资金不能用于以下工程类型:有明确市场责任主体的生态修复;入海污染物治理项目;生态受益范围地域性较强、属于地方财政事权和有明确治理责任主体的项目;不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用地、用海、用岛、岸线等国家管控要求的项目;涉及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审计、督察发现问题未有效整改的项目;已从中央基建投资等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海洋生态修复效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工程措施对生态系统造成新的破坏可能性较大,工程技术不完善等条件不成熟的项目;公园、广场、雕塑等旅游设施与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华而不实的“盆景”工程等。 ★五、项目成果及验收要求 提交《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1份、基于遥感影像的实施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子项目布局图、更新后的实施区域(基期年)遥感影像图、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图、实施区域及子项目边界范围的矢量数据作为专题研究成果,并须通过专家评审。 ★六、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5人的服务团队人员 ★七、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 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额的40%。(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拨付比例为总合同额的50%;(3)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尾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额的10%。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提交《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实施方案》1份、基于遥感影像的实施区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子项目布局图、更新后的实施区域(基期年)遥感影像图、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图、实施区域及子项目边界范围的矢量数据作为专题研究成果,并须通过专家评审。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验收程序:采购人组织 验收报告:采购人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B包
服务类
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C1999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本项目共涉及三大工程区:辽河口西岸、东岸和北岸。通过退养还湿、潮沟水系疏通、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湿地生物多样性修复、岸线修复等措施着力解决养殖池塘占据辽河口滨海湿地,阻碍湿地系统性和整体性、湿地生态系统受损及岸线侵蚀防护能力降低,影响前期修复效果的问题,实现滨海湿地生态功能恢复、防灾减灾能力协同增效的目的。其中,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完成退养还湿928.41ha,疏通潮沟水系237.37ha,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906.25ha,盐地碱蓬种植268.73ha,盐沼植物自然保育720.25ha,底栖生物恢复75.04ha,岸线整治3.41km。辽河口东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将退养还湿99.11ha,潮沟水系疏通12.75ha,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94.91ha,盐地碱蓬种植94.91ha,盐沼植被自然保育274.38ha,底栖生物恢复60.60ha。辽河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将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42.43ha,芦苇种植34.41ha,盐沼植被自然保育501.02ha。监测评估与长效管护能力建设,将形成三大工程的跟踪监测评估体系和1套滨海湿地长效管护系统。 工作内容包含上述设计范围内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服务要求:项目要求 实施辽河口西岸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将退养还湿928.41ha,疏通潮沟水系237.37 ha,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906.25ha,盐地碱蓬种植268.73 ha,盐沼植物自然保育720.25ha,底栖生物恢复75.04ha,岸线整治3.41km。 实施辽河口东岸红海滩湿地修复工程,将退养还湿99.11ha,潮沟水系疏通12.75ha,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94.91ha,盐地碱蓬种植94.91ha,盐沼植被自然保育274.38ha,底栖生物恢复60.60ha。 实施辽河口北岸湿地修复工程,将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42.43 ha,芦苇种植34.41ha,盐沼植被自然保育501.02ha。 实施监测评估与长效管护能力建设,将形成三大工程的跟踪监测评估体系和1套滨海湿地长效管护系统。 通过三大工程的实施可连通陆域芦苇湿地与滨海碱蓬湿地水系,实现陆-海生态廊道贯通,改善湿地的系统性、完整性,提升辽东湾生物多样性,改善鸟类栖息条件,保护斑海豹生境,提高碳汇能力,助力国家双碳战略实现。 实施监测评估与长效管护能力建设,提升滨海湿地生态长效管护能力,保障生态修复效果。 通过退养还湿、潮沟水系疏通以恢复原生湿地整体性,改造水道恢复水系以提高辽河口水体交换能力;通过微地形改造与生境营造,修复被破坏的湿地底质,恢复盐沼植物生境;通过盐沼植物种植和保育,改善鸟类栖息条件,提升滨海湿地碳汇能力;通过底栖生物恢复,增加鸟类食源,改善鸟类觅食环境;通过整理岸滩、种植芦苇,恢复自然岸线,提高岸线防灾减灾能力。 项目成果要求 设计成果深度应达到国家规定和相关行业规范的要求,并满足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各级行政部门审批、验收需要。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服务团队人员 商务要求 1、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 3、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预付合同额的40%。(2)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资金拨付,拨付比例为总合同额的50%;(3)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尾款,支付比例为合同额的10%。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满足行业一般标准,符合合同约定。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洋、刘萍、孟召辉、赵连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C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A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采购项目B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09号
联系方式:133042788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5号
联系方式:0427-86500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话:0427-8650051
十、附件
采购文件:JH25-211100-05518--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全过程咨询采购项目C包
供应商名称: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牵头单位)、辽宁辽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成员单位)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1.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辽宁盘锦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前期调研与实施方案采购项目A包
供应商名称:山东清海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_00.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