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2124847001 |
|---|---|
| 项目名称 | 济南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拟转让山东电子3.18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相关资产 |
| 资产类别 | 设备 |
| 转让方名称 | 济南中电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济南市 |
| 挂牌价格 | 1,382.33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6-01-1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交纳414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披露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其他意向受让方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意向受让方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时,须提交由转让方盖章、意向受让方签字或盖章确认的现场踏勘确认书(详见附件)。 4、本次标的资产转让为现状交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递交受让申请、《踏勘确认书》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北交所备查文件,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资产转让公告内容及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受让方若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标的资产重新信息披露,由受让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6、意向受让方须按照《承诺函》(详见电签文件)内容进行承诺: (1)本方已阅读并认可标的资产信息披露公告、附件等全部备查文件内容,无任何异议,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的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本方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转让标的资产充分了解,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其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要求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有权扣除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2)本方接受并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移交时的现状进行交易和交付。 (3)本方同意按照《屋顶租赁协议》和《用售电协议》享有原乙方权利,承担原乙方义务与保证。 (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 (5)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6)本方同意在北交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标的资产的交接手续。 (7)本方同意按照成交金额的1%向北交所支付基础服务费,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此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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