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2026年福海街道第一批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测算方案
2.预算金额(单位:元):75600元
3.最高限价(单位:元):75600元
4.采购需求:根据《宝安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操作规程(试行)》及《宝安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26年第一批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及需求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年第一批专项债计划安排福海街道拟发行5700万元专项债券,其中深圳市宝安区2025年福海街道重点产业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发行1200万元、福海街道桥南路及桥头地铁站内涝点治理工程拟发行3500万元、福海街道和平社区玻璃围等三个城中村改造项目拟发行1000万元,完成专项债券资金平衡测算方案。
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按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绩效目标:根据发行单位的主体职责需要委托专业服务单位对项目进行基本概述,并针对项目的资金充足性(包括项目投资估算、资金覆盖率等因素)、资金稳定性(债券存续期内资金还本付息测算等因素)进行测算,确保发债的前期准备工作质量。。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
证明扫描件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
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未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З号)列
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中作出声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7.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有咨询服务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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