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SW2025R369901 |
|---|---|
| 项目名称 | 2025年银川市西夏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一宗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项目 |
| 资产类别 | 土地 |
| 转让方名称 | 宁夏同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1315.838700万元 |
| 挂牌期间 | 20 |
| 挂牌日期 | 2025-12-25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应将报名资料在挂牌截止日16:30前提交。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资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的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资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2)同意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后的剩余首付款一次性支付至指定账户,首付款不低于成交金额的30%,剩余价款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3)受让标的资产后,最终受让方应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且剩余价款经双方协商确认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后,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转让方承诺予以必要的协助和配合;(4)同意本次标的资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土地税、土地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交易税费按资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最终受让方承担;(5)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标的按现状转让,瑕疵及使用现状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最终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方面的瑕疵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4、意向受让方应在标的所在地相关部门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当地限购政策,由于购买资格缺失导致的过户不能等情形,由受让方自己承担相应不利法律后果。5、处理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及其他未尽事宜,以转让方规定或解释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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