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249,2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更正为:“周鑫”。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4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配备要求中第(3)条更正为: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造价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名,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须提供注册资格执业证书,或职称证书和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 2 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承诺,相关专业以注册资格执业证书或技术职称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对于职称证中未体现专业的以承诺书中明确承诺的专业为准。 3、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监理酬金的计算方法更正为“本工程监理费的计费额暂按 万元计取,最终监理费的计费额执行施工工程竣工结算结算值,监理费计算参照国家规定(发改委【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的 %(优惠率 %)。本工程专业调整系数 ,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高程调整系数 。”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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