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经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受广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宁分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 地块位置 | 土地 用途 | 土地红线面积(㎡) | 容积率 | 出让 年限 | 起叫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 |
GN2025-18 |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村委会地段地块十七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 | 9209.26 | 1<容积率≤3.5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1885 | 800 | 20 |
GN2025-19 |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南村委会地段地块十八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10%商业) | 12231.19 | 1<容积率≤3.5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2500 | 1100 | 20 |
(一)成交价款也即出让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政府纯收益等费用,并要求竞得人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30天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若竞得人不按照约定时间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的,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竞得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人可以请求竞得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同时,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根据最新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宁县税务局负责催交,与出让人催交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所涉及的相关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2、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3、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得人在广宁县范围内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宗地的,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由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通过与出让方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公司设立可以通过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粤商通等途径提交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所需材料详见附件)。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9日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网上拍卖时间为
(一)GN2025-18:2025年11月10日9时00分。
(二)GN2025-19:2025年11月10日9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