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01012025001835
二、项目名称:话剧《苍生为念》精品展演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成都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 成都市金牛区金牛乡郎家村一组(三环路西五段188号) | 1,199,700.00元 | 96.67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艺术剧院有限责任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6030100 | C06030100 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 | 话剧《苍生为念》精品展演服务 | 供应商须在全市乡镇(街道)、农村、工地、村(社区)学校、部队、机关单位、工矿企业开展文化惠民演出,共6场剧目演出,6场演出提供总座位数量不低于3000位,录制并制作视频1部(时长不低于120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本次演出内容为大型历史题材话剧《苍生为念》,供应商须负责演出场地的舞台搭建、舞美设计、灯光音响与其他舞台设施能完全满足演出需要,具体演出场地需报采购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执行。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自合同签订并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在供应商创作过程或节目展演过程中,所涉及知识产权、著作权类法律问题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负责解释。成交供应商负责本次活动演职人员以及工作人员的吃、住、行费用以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演出费、交通食宿费、道具运输费、场地租赁的所有费用。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姌姣、郑洁、蒋依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照成交金额*1.2%计算,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2.收款单位: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高新支行;账 号: 5100 1406 1370 5152 6738。3.开取发票专用邮件:fapiao@sczz84510079.com。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439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备案号:51010025210200045097,采购预算品目为C06030100艺术创作、表演和交流服务,本项目各包采购预算金额如下:采购包1:1,200,000.00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采购人可以在采购预算内合理设定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如下:采购包1:1,200,000.00元。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6188264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文艺发展服务中心(《青年作家》杂志社)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书院西街1号亚太厦7楼
联系方式:028-86021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88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028-83381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孝寒、佟巍、陈艳
电话:028-83381881
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31日

 
             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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