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公安局某库及局机关办公环境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D140431202507110006-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一、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沁源县公安局某库及局机关办公环境改造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编号:Z
FD140431202507110006-02)已由沁源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沁发改科技审字[2025]43
号、沁发改科技审字[2025]4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沁源县
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沁源县公安局某库及局机关办公环境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沁源县沁安街 58号。
2.3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一)建设规模:该项目对沁源县公安局办公楼、餐厅
及宿舍、办案中心、室外设施等四部分进行改造。其中,办公楼建筑面积为 9499.77㎡,
餐厅及宿舍建筑面积为 419.82㎡,办案中心建筑面积为 567.37㎡,院内道路改造面积为
5004㎡,非机动车车棚面积为 97.96㎡,机动车棚面积为 717.60㎡,绿化带围墙改造
168m,主楼及路灯亮化维修 773套。(二)建设内容: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沁源县公安局办
公楼、餐厅及宿舍、办案中心、室外设施等四部分进行改造。其中,办公楼改造包括公安
局办公用房、某库的装饰及安装工程;餐厅及宿舍改造包括一楼餐厅、二楼宿舍装饰及安
装工程;办案中心改造包括办案中心、仓库的装饰及安装工程;室外设施改造包括院内道
路改造、机动车棚及非机动车棚改造、绿化带周围栅栏围墙改造、主楼亮化及路灯的损坏
部分维修等。改善公安局基础环境,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全面提升办案效率,满足现代化
办公需求。
2.4计划工期:93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
标;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
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
目经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