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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招标公告

宿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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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961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对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简称连宿高速公路)是规划“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中的“横三”线,为新建公路工程,涉及徐圩新区、海州区、灌云县3个行政区,线路线起自徐圩新区,起点桩号K0+300,与228国道交叉,顺接方洋路,向西南布线,在徐圩水厂北侧跨越烧香河南段,经东辛农场水产管理区、西陬管理区及沿河管理区,于板浦镇周圩村附近跨越善后河进入同兴镇,路线在伊芦社区、罘山之间向西南布设,于轴北村附近跨越车轴河,继续向西南在下车镇北侧与连盐铁路、沈海高速交叉,之后偏向西,于仲集南侧与连镇客专、204国道交叉,跨越通榆河后在枯沟河北侧向西布线,止于机场互通南侧约4.0km与长深高速交叉处,路线终点桩号K40+653,全长40.653km。

工程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120km/h,路基宽度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项目主体工程包括路基、桥梁、互通、收费站及服务区、改移工程等,临时工程包括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便道便桥、临时堆土场区。全线共设置主线桥梁25座,包含特大桥6座,大桥10座,中小桥9座;互通匝道桥23座,支线上跨桥3座,方洋路还建桥梁1座。共设置徐圩互通、东辛互通、灌云东枢纽、仲集南互通、小伊枢纽共5处。设置徐圩服务区1处,设置徐圩主线收费站(含收费站、路政、联合执法)、东辛匝道收费站(含收费站、管理分中心、养护)、仲集南匝道收费站等3处收费站。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项目,共1个标段,即LS-HBDC-2标段。

2.3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环保验收调查工作。

2.4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2025年9月~2026年12月;

交工验收后,除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水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需要对该类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或者整改的,验收期限可以适当延期,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中验收期限是指自建设项目交工之日起至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环保验收报告之日止的时间。

2026年2月配合环保工程设计单位完善环保工程补充施工图设计;2026年8月完成环保验收调查报告,2026年12月完成环保验收报验公示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

2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2)业绩要求

担任过环境保护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其他

2020年1月1日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8月7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按钮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4.2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3967633508。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联系地址: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茂森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丰富路163号民族大厦6楼

联系人:顾碧辉、陆松、尹烨

工作QQ:3967633508 

电话:025-84462888-211、209

7.其他

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7.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7.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7.5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7.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递交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递交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递交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递交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1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7.7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8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2025年7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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