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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主网基建项目第一批次施工专项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深圳市 公开招标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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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主网基建项目第一批次施工专项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09000220021729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2025年主网基建项目第一批次施工专项公开招标,招标人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述:标的1:220千伏七沥站#4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按施工图招标。

标的2: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等4项施工,包含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220千伏门前输变电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110千伏梨园至梅园双回线路工程、110千伏长城物流输变电工程(变电部分)等4项施工招标,按施工图招标。

标的3: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等2项施工,包含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110千伏冰雪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等2项施工招标,按初设招标。

标的4:110千伏深惠城际新大牵引所外电配套工程施工,按初设招标。

2.2招标范围:

标的1:220千伏七沥站#4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按施工图招标。

项目1:220千伏七沥站#4主变扩建工程

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建筑工程及消防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主变压器系统、配电装置、无功补偿、控制及直流系统、站用电系统、电缆及接地、远动系统、计费系统、全站调试、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变电站代建部分的防雷接地、站用电及照明、综合布线、电缆土建通道、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①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②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③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

④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⑤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招标图纸不包含的),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标的2: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等4项施工,按施工图招标。

项目1: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

电缆线路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6)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定额套用最新市政定额;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7)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⑤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架空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②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光缆架设、线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通信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3)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4)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④招标范围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项目2:220千伏门前输变电工程配套110千伏线路工程

电缆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6)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定额套用最新市政定额;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7)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⑤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补偿、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所有征地、拆迁补偿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架空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②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光缆架设、线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通信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3)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4)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④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项目3:110千伏梨园至梅园双回线路工程

变电工程: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变电安装、调试工程、部分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配合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结构层以上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部分建筑工程内容包括:新增电缆沟及穿墙埋管土建装饰工程。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其他影响设备安装的土建整改内容、门锁、防小动物装置、防静电地板等。

线路工程(电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由中标单位提供费用依据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4)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6)路面(包括人行道)恢复,不计入报价,若由中标单位实施,结算时按经签证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按限价编制原则计算费用并计算投标下浮率;若采用行政缴费方式实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缴费发票)。

(7)旧电缆迁移(含10kV电缆悬吊保护)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按实结算。单价参考《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部门会议纪要》技经纪要〔2014〕10号规定执行。

(8)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费用不计入报价,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9)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费不计入报价,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⑤对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项目4:110千伏长城物流变电站(变电部分)

变电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建筑(代建单位未实施部分包括装饰装修、通风、照明、消防系统、门窗等图纸内容)、安装、调试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线路两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两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价格水平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5)其他影响设备安装的土建整改内容、门锁、防小动物装置、防静电地板等。

 

标的3: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等2项施工,按初设招标。

项目1: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

变电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对侧站内改扩建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本侧及对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5)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电缆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旧电缆迁移(含 10kV 电缆悬吊保护)、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4)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⑤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注:1、消防单独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不含)。2、全站照明、接地、综合布线包含在建筑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3、照明电缆包含在建筑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

项目2:110千伏冰雪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

※变电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对侧站内改扩建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本侧及对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5)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电缆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旧电缆迁移(含 10kV 电缆悬吊保护)、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4)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⑤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架空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架空送电线路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接地工程、架线工程、附件安装工程、辅助工程。

②施工场地租用(施工项目部、材料站)、电力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跨越及河流封航(如有)、鱼塘围堰(如有)、施工道路修筑、架空线路标志牌安装、OPGW光缆架设、线路参数测试、拆除后塔材和材料运到指定回收点(按拆除后不能利用考虑)、通信线路改迁及拆除(如有)、各类市政道路、管道改迁及拆除(如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

所有征地、拆迁及青苗赔偿等工作均由中标施工单位协助完成(以上费用不列入本次报价,根据后续出具的委托函开展工作)。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③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号)要求结算。

(3)施工阶段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燃气、石油、石化管道、地铁、铁路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4)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④服务有相应年度框架招标结果的按框架招标结果执行。招标范围不包括:光缆的测量及接续(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注:1、消防单独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不含)。2、全站照明、接地、综合布线包含在建筑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3、照明电缆包含在建筑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

 

标的4:110千伏深惠城际新大牵引所外电配套工程施工,按初设招标。

项目1:110千伏深惠城际新大牵引所外电配套工程施工招标

变电部分: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变电安装、调试工程、对侧站内改扩建建筑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母线包绝缘、规程规范内的特殊试验、远动系统本侧及对侧投产前所需完成一二次设备相关调试(若有),涉及的运行站内公共保护设备的调试,名称更新等工作,对侧站内交流耐压等试验及相关厂家服务,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含本侧及对侧)、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及配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施工围挡、所有设备基础的预埋件、所有设备的二次接地等。但其中安装工程不包括:通信及管道光缆敷设(已年度框架招标)、防盗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已年度框架招标),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基建项目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配套市政水工程(已年度框架招标)、电网基建工程 GIS(HGIS)设备交流耐压击穿定位测试服务(已年度框架招标)、X 射线无损检测(已年度框架招标)。

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元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2)厂家服务费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凭合同发票)。

(3)电力监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及安全防护评估(若有)、保护及综自系统例如后台、五防、远动、保信等配套服务涉及费用根据公司批复的审核意见据实支付(若有),不计入报价。

(4)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5)变电土建整改工程(若有),不计入报价,按经发包人确认后的实际工程量结算,依据《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2018年版)》和投标报价原则计价程序,参照报价下浮率计算。报价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

电缆线路:审定版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电缆线路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与施工相关的所有其他费用项目。

①本体工程、辅助设施工程。

②路面(包括人行道)破除及恢复工作、施工期临时占用道路、施工场地租用、旧电缆线路拆除运输、电缆标志牌安装、电缆标志桩、顶管标识器、埋管标识球的制作及安装、电缆井及盖板编码、电缆线路参数测试。

③其他:配合投运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整套启动调试和参加联合试运行[含在线监测系统]、配合电子化移交提资、档案移交、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等)、样板点建设、业主项目部板房搭建、白蚁防治、参数上报、启动方案编写、负责办理并取得项目施工许可工作(含占道开挖手续)、交委要求加装的占挖道路安装视频监控、负责办理临时林地、交通疏解方案等工作。确保水保、环评验收通过,若验收不通过,施工单位必须做好整改措施直至通过为止。工程建设过程中,中标单位对外的交涉与纠纷,以及所造成的损失,除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者外,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如确需建设单位进行协调时,协调解决问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仍由中标单位承担。

④以下招标范围内的内容若有发生按实结算:

(1)地下原有管线迁移(包含油气管线、通信管线、雨水排污等市政迁移)、旧电缆迁移(含 10kV 电缆悬吊保护)、电力设施迁改(图纸以外)及绿化树木迁移(破复绿化带)赔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不计入报价,结算时按经签订的实际工程量结算。

(2)余土外运及收纳费用,在投标(或正式合同价编制)时按照审定施工图计算工程量及标明的运距计算以暂估价计列,结算时按实计算。土石方外运单价执行《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关于发布<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土石方运输子目(试行)>的通知》,一般情况下按新型全密闭式智能泥头车(国Ⅴ柴油发动机)考虑,外运费用执行投标下浮率;余土受纳费若有,则按实际发生费用计取,费用依据需由中标单位提供并经发包人审核确认,余土收纳费不下浮。

(3)施工围挡升级若有,结算时按经签证的实际工程量和《关于电力定额计价的电网项目执行深圳市围挡升级要求的相关费用计列事宜研讨会议纪要》(规划中心纪要〔2021〕31 号)要求结算。

(4)应相关政府或相应权属单位要求开展的安全评估、分析报告及防护措施(须有相关政府及相应权属单位红头文件作为依据),如涉森林、涉河道、涉高速、市政道路、涉水务、水库、水源保护区等评估和措施、通信安全评估评价、给排水安全评估评价、道路安全评估评价、交流杂散电流干扰分析和防护措施、办理临时林地产生的相关报告费用、占用城市绿地及迁移树木涉及的专家评估论证及听证工作,需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若有),委托前须取得业主同意后实施,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经发包人确认)据实结算。

(5)与当地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河道、高速、水库等部门联系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均由中标单位办理,如发生费用由建设单位负责(如行政许可、市政收费等有收费文件规定的费用)。

⑤不包括:电缆在线监测、征地及青苗赔偿、沿线建(构)筑物的拆迁、通信工程管道光缆敷设、接续及测量(已年度框招)、电子化移交服务(已年度框招)、检测监测服务(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燃气管线交互影响安全评价报告(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涉及轨道交通安全影响评价(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已年度框招)、基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已年度框招)。

注:1、消防单独招标(本次招标范围不含)。2、全站照明、接地、综合布线包含在建筑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3、照明电缆包含在建筑部分(本次招标范围不含)。

 

上述项目招标文件备注条款:

1、按照要求提供放点测绘报告(若有)。

2、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危大工程清单详见施工图纸,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3、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589179428T,开户银行及账号:建行罗湖支行44201528600059166666,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20 号电力调度通信大楼,电话:0755-88933333。

4、按照水务部门要求和标准设立水土保持措施设置,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及水土保持相关规范规程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落实环评批复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执行《关于印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电网基建工程外部补偿工作指引(2025版)的通知》办基建〔2025〕32号。

6、涉及城市地下管线档案资料需按照深圳市档案局要求报备,若违反归档要求,则进行南网基建承包商处罚扣分。

7、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 号)》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及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支付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基建工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要求的通知》(办工程〔2023〕23号),开设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并签订《保障农民工工资协议》,确保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若有违反,无条件接受公司相关处罚。

8、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 30 号令)第六十二条规定“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规定。

9、严格执行深圳市余泥渣土运输车辆要求。施工期间占用道路或进出场通道时,承包人应当与工程所在地交警部门、交管部门、城管部门、市政设施产权单位、工务局、道路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协调,确保通往工地的道路不受交通阻碍,做好交通疏解,并负责垃圾残砾清理,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0、招标文件合同14.11 申请最终支付证书

增加以下内容到第14.11款: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投产之日起10天内,承包人须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工程结算书及完整相关结算依据资料报监理公司、发包人审核(按已竣工投产的单项工程分别进行)。收到承包的竣工付款申请,发包人自工程竣工投产后两个半月,完成工程结算,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1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拟分包内容和分包方式,计划投入的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员、质检员、施工班组负责人等主要人力资源,相关信息在完成招标活动后提供给业主项目部,作为后续施工合同签订和开工报审核对依据,确保投标承诺得以兑现。

12、对于委托中标单位开展的工程赔付工作,需履行公司审批流程,由业主项目部及时组织施工、监理单位完成“三方”签证(包含但不限于:赔付种类、量价、时间、人员身份、签章、联系方式等信息),作为工程资金支付依据。工程结算前,基建部组织对工程赔付的相关签证进行抽查核实。

13、若由于施工外部原因、规模变化过大或路径变化等原因,经双方协商,可终止其中涉及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

14、执行《关于颁布南方电网公司工程建设十项禁令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22〕16 号),执行《南方电网公司关于加强大集体企业工程分包管理的通知》(南方电网基建〔2022〕30号)。

15、招标代理费: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招标代理费发票金额列入结算费用,向发包人(建设分公司)提供相关凭证办理结算请款。

16、按照公司要求使用南网电网管理平台、实名制信息系统及南网基建移动应用,若违反使用要求,按照南网基建承包商处罚条款进行扣分。

17、全过程项目质量目标: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安全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人身重伤事故。

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满足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

承包商要执行南方电网公司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18、       根据《关于发布中国南方电网公司绿色低碳电网建设标准等成果的通知(2021)》要求,将标准落实到工程各个阶段,同时将相关资料按照要求交付建设分公司备案。未移交项目档案,档案资料不齐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最多可扣除中标人合同总额的0.5%。

施工阶段

竣工验收后评价

1、按电网工程绿色等级目标制定体现四节一环保要求的施工方案;

2、执行施工图设计意图,按照绿色施工原则进行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

3、对绿色施工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提供施工资料,配合专家组检查。

19、根据《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第九条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建设工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五)在建工程追加的与主体工程不可分割的附属工程(工程造价不超过原合同造价的30%,且不超过5000万元)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可以由原承包人继续实施的。

20、投标人不得使用美光公司产品(包括含有美光芯片的产品)投标。

21、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不得约定以收到第三方付款作为向中小企业支付款项的条件或者按照第三方付款进度比例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22、若有最新规定,则按照国家、地方及公司最新要求执行。

23、标的3: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等2项施工、标的4:110千伏深惠城际新大牵引所外电配套工程施工,按初设招标,项目包括暂定合同价和正式合同价。

(1)暂定合同价即为预计采购金额×(1-投标下浮率)。

(2)正式合同价=招标范围内施工费(与批复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一致,不含按实结算不乘下浮率部分费用及安全文明施工费)×(1-投标下浮率)+招标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费。

1)招标范围内施工费计算依据:招标文件包含的招标范围、审定版施工图、施工图预算编制原则。

2)招标范围内按实结算不乘下浮率部分费用,在结算时按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据实结算,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签证单、合同、发票、施工组织方案、费用组成明细等。

3)施工图审定后立即开展正式合同价的编制及审核工作,最终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第三方咨询单位共同确定的正式合同价签定补充协议。原则上上述工作应在施工图预算批复后两个月内完成。

4)定额套用、取费原则以批复施工图预算为准。乙供物资价格优先使用地方信息价、深圳供电局电网工程设备材料补充信息价、询价等,特殊情况下经甲方审核确认,可以采用乙方采购合同、发票等价格依据。

(3)合同最终结算价=正式合同价+招标范围内按实结算不乘下浮率部分费用+ 费用变更(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其他原因引起的费用变更)。

   1)按实结算不乘下浮率部分和安全文明施工费不执行投标下浮率;对于正式合同价中的错漏项,甲方有权在结算审核时进行调整。

   2)正式合同价对应审定版施工图,设计变更指针对审定版施工图进行的变更。

2.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深圳。

2.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5招标分类:专项。

2.6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

序号

单位

标的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元)

最高投标限价(元)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元)

其中暂估价(元)

最大中标数量

工期

是否特殊包

投标保证金

招标阶段

1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的1:220千伏七沥站#4主变扩建工程施工

6391315.27

6391315.27

150383.09

0.00

1

详见附件A

不收取

施工图招标

2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的2: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等4项施工

39560332.32

39560332.32

1066163.10

1932376.57

1

详见附件A

不收取

施工图招标

3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的3: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等2项施工

35490000.00

35490000.00

/

/

1

详见附件A

不收取

初设招标

4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标的4:110千伏深惠城际新大牵引所外电配套工程施工

30830000.00

30830000.00

/

/

1

详见附件A

不收取

初设招标

合计

112271647.59

112271647.59

1216546.19

1932376.57

/

备注:(1)除不受限制的特殊包外,一个投标人在一个标的中最多只能中不超过最大中标包数的标包。(1)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7报价要求:

1)最高投标限价的85%≤投标人所报的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人所报的0≤投标下浮率≤15%)的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投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的85%(或投标下浮率>15%)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未附成本分析报告的,应先请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不得直接否决投标)。

2)按固定金额填写分项报价和总价报价(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同时填报投标下浮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8.00%)。投标下浮率=[1-(投标报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100%。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如有)等非竞争性费用需按最高投标限价公布的金额计列,否则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做否决投标处理。当投标报价与投标下浮率计算结果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为准,按公式修订投标下浮率。

2.8投标报价编制依据及原则:详见各个项目的附件B:招标文件3.2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注:标的1:220千伏七沥站#4主变扩建工程施工、标的2: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等4项施工的所有项目均有投标报价格式(详见附件)。

2.9结算方式:详见招标范围;工期、承办方式见详见招标文件附件A-项目信息清单。

备注:附件A为项目信息清单、附件B为招标文件3.2条款及合同文本条款差异说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或具有法人授权,且具有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成立和合法运作的非法人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4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包括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中采取市场禁入和不接受投标处理措施、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且未解除的。

3.2专用资格要求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1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及以上许可。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1、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标的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分别针对标的需求提供1名项目经理及组建1个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需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按输变电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1:220千伏七沥站#4主变扩建工程施工

2

(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试类二级(110千伏以下)或以上许可。

(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相关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并在投标单位注册。

注:1、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2、标的2: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分别针对标的需求提供4名项目经理及组建4个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需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按输变电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

标的3: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分别针对标的需求提供2名项目经理及组建2个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需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按输变电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

标的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分别针对标的需求提供1名项目经理及组建1个项目管理团队进行响应,在投标文件需载明各工程派驻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任职项目数量应当符合相关管理规定。按输变电工程项目派驻项目经理。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的2:110千伏共和(林场)输变电工程配套线路工程等4项施工,标的3:110千伏白石北输变电工程变电站电气及线路部分等2项施工,标的4:110千伏深惠城际新大牵引所外电配套工程施工

 

备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自2025年7月1日起,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许可证有效期不变。原“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110千伏及以下;“四级”自动变更为“三级”;“五级”自动变更为“三级(10千伏以下)”,作业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下。许可证及换领后许可证延续过渡期为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过渡期内有效期届满的,仍可继续从事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活动。

4.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载明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投标文件编制加密及递交。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化投标操作路径如下:

获取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

投标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投标管理;

投标助手下载路径:门户网站->点击供应商登录->选择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新系统)->购标管理-项目参加及文件下载-可下载项目。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

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00秒

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10月23日18时00分00秒

4.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8时00分00秒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08时30分00秒

6.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通过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线上方式开标。

6.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7日08时30分00秒

6.2开标地点: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8.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违法行为处理

8.1计算机硬件特征码审查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本项目对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产生的计算机硬件特征码严格审查。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标委员会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投标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投标文件。

如投标文件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将依据南方电网公司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

8.2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处理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诚信,对投标文件中存在生产制造能力、服务网点、业绩(含合同、发票)等造假情形,或私下与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与投标内容有关的接触(如评标前通过电话、信息和会面等方式询问是否参加评标,请专家在评标中给予关照等)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9.异议及投诉

9.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

(3)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异议递交地点: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异议递交方式:邮件

异议递交邮箱:zbybyk@csg.cn

注: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在开标结果确认期间内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按要求提交。

9.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可以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55-88933711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szgyljd@sz.csg.cn

9.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11.公告的其他内容

无。

12.招标公告附件

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马迪

马迪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盖章):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盖章位置】

                    2025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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