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55号4号楼4-5层(商业服务)交易机构: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标段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康复前街55号4号楼4-5层(商业服务) | ||
|---|---|---|---|
| 项目编号 | HA2026ZL000008 | 监测编号 | GR2026HA1000020 |
| 出租底价 | 19.14万元/年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01-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01-29 |
| 项目视频 | |
|---|---|
| 项目vr |
| 详细说明 | |||
|---|---|---|---|
| 出租方名称 | 中铁大桥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2010017768505XH | 所在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 出租方类型 |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 ||
| 是否国资 | 是 | ||
| 注册地(地址)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注册资本(万元) | 14833.71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黄燕庆 |
| 交易条件 |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 交易方式说明 | ||||
| 意向方审核级别 | 需要交易机构审核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是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 | 3 万元 | |||
| 保证金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交易所初审后) |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若承租成功,保证金转为交易费用、部分出租价款。 | |||
| 价款支付要求 |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季度支付; | |||
| 租金递增方式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承租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在登记报名后,公告期满前须将缴纳保证金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2、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由房产权属公司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将交易价款支付至房产所在权属公司的指定账户。3、承租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的水费、电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消防费、保安费、卫生费等使用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还包括承租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承租方过错发生的相关安防、财产、法律追溯产生的连带费用等。4、承租人承诺租赁房屋仅用于约定的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产用途;承租人承诺在租赁期内合法经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活动,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出租方提前收回房屋、租赁期满或双方解除合同,出租方无偿收回资产及相关物业,承租人于租赁房屋内的附属物如限期内未移走拆除,附属物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自行处置。5、承租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出租方无偿收回资产及相关物业,承租人于租赁房屋的附属物归出租方所有。6、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及用途,不得擅自改装、增扩设备或搭建的临时设施,由此造成房屋损毁的应负责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承担所有后果。7、意向承租方应同意按公告中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合同并遵守公告中交易条件,了解并接受公告中标的企业的重要披露事项等。8、网络竞价中,若仅单方参与并提交报价,最终成交价格以网络挂牌底价成交;有效租期内,租金标准固定不变,不作调整。 |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租赁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根据披露信息自行前往实地踏勘,标的房屋现状即为后期向承租方的房产交付状况。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缴纳保证金,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状况及出租条件,自愿接受租赁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租赁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交易条件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否则即视为违约。2、如发生以下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存在的情形之一者,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出租方的经济补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后,单方面撤回承租申请的;(2)最终承租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3)最终承租方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足额支付相关款项的;3、最终承租方支付相关费用后,需在5个工作日之内与出租方完成交接,出租方应积极配合交接工作;4、最终承租方租赁的资产禁止进行非法经营活动和生产违法产品;5、最终承租方于租赁期内未按照出租用途使用出租房屋的;6、未尽事宜以评估报告为准。7、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8、租金一季度一缴,押金为一个月租金。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须交纳押金,在租期结束时,无拖欠费用,无合同违约事项、房产无结构性损坏、设备能正常运转时全额无息退还承租方。9、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期满后才能申请退还,其他情况不予退还。10、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与履约保证金的,租赁合同自动失效,出租方无偿收回承租资产及相关物业,承租人在租赁房屋内的附属物归出租方所有。11、标段1、3、4、5目前在租,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 延牌规则 | 征集到少于等于0个意向受让方后延牌。 最多延牌次数: 40次 , 延牌周期:5 个工作日。 |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兰先生 | 交易机构联系人手机号 | 18003817996 |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
| 材料名称 | 下载 |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河南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