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县民族小学搬迁建设项目(综合楼、食堂及配套附属工程)(EPC总承包)
补遗通知01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发布的招标公告中资质条件与拟任项目经理要求表述不一致,现统一修正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或联合体。
2.拟任项目经理要求: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二级)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对应条款同步调整,以本补遗内容为准。本次补遗发出后,距原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仍满足15日要求,故原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保持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 宁蒗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宁蒗彝族自治县大兴镇朝阳路38号
联系人:李新春
电 话:13988861360
招标代理机构:丽江恒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蒗县碧水雅居11-2-4
联系人:樊超、杨春花
电 话:13688793131、13988834103
监督部门:宁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888-552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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