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青剑公路水磨滩桥等12座桥梁病害处治工程 青剑公路水磨滩桥等12座桥梁病害处治工程施工 | ||
| 招标人 | 青川县公路养护管理段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839-72027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青川县天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开标地点 | 广元市万缘新区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 开标时间 | 2026-01-05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01-07 至 2026-01-10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629911.39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四川汇源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68202.91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20 | 3568202.91 | 93.46 |
| 第二名 | 四川省泰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575462.72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20 | 3575462.72 | 93.42 |
| 第三名 | 四川标新创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64574.21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满足国家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120 | 3564574.21 | 93.38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何中军 | 二级建造师、职称证 | 川2512014201506610、00145046 | 公路与桥梁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伍分勇 | 职称证 | 20190159061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王晓娅 | 二级建造师、职称证 | 川2512011201240642 | / |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胡春梅 | 职称证 | 20190159038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龙曦 | 二级建造师 | 川2512020202122613、201922008963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宁万琴 | 职称证 | 00044781 | 公路工程 | 中级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 广元市名富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 四川御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 四川中浩兴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3560943.00 | 3560943.00 | 92.99 |
| 四川易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 四川胜天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建设评价等级评定网站截图缺少评价年度和查询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4要求。 | 投标人提供的公路建设评价等级评定网站截图缺少评价年度和查询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附录4要求。 | / |
| 四川鹏源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部分报价清单缺项,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部分报价清单缺项,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 四川正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部分报价清单缺项,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部分报价清单缺项,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以及“说明“中对投标人的要求”的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 四川凯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说明4.2条第(2)款对安全生产费进行报价,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信封评审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相关要求,否决其投标。 | / |
| 中科永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总工缺少“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官方网站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要求。 | 项目总工缺少“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官方网站截图,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补充内容要求。 | / |
| 附注(其他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余先生 | 联系方式:0839-7202723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青川县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839-7202699 | |
| 行业主管部门:青川县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0839-7202472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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