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GL-2025-JC0809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城市公安局侦查中心和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1405000297A02501001)已由晋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晋市审管批【2025】92 号和晋市审 管批【2025】156 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晋城市公安局,建设资金为晋城市政府统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6737m2,核定项目总建筑面积 9645.99m2,建筑结构为框架 结构,建筑设计为地上四层、局部三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7890.73 m2(一层、二层 为执法办案中心,三层、四层为侦查中心),地下建筑面积 1755.26m2(含机动车车库及设备用 房)。同时配套建设绿化、硬化以及给排水、供暖、供电等配套工程。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下沉式绿地率不低于 40%,渗透性铺装率不低于 50%,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达 80%以上。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施工: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后续服务等; 采购包括:工程所需要的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 投 资 额:总投资 4898.45 万元 建设地点:山门街南、晋城市戒毒所西侧,不涉及新增用地 计划工期:365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 日历天;施工工期:335 日历天) 质量标准: 设计:满足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施工: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 范合格标准; 采购: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并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资格,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 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其中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 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外资或含有外资的合资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项 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施工负责人(需提供“施工负责人 无在建承诺书”);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资格。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况。 3.4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 方均需具备)。 3.5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各方如为省外企业须登录“山西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 山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晋信息登记,并提供省外入晋企业信息查询页或相关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两家。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为本项目负责人)并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联合体成员各 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单位以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联合体牵头单位对其余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 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 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8-15 16:00 至 2025-08-20 16:00 获取方式:(1)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 市)(https://ggzy.jcgov.gov.cn/)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和保证金账户。 (2)获取方法:投标人打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www.jcggzyfw.cn) 凭数字认证证书(CA)登录,进行获取保证金账号、下载电子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等)等业 务操作。(主体库注册指南: http://jyzt.sxzwfw.gov.cn。数字认证证书(CA)办理指南: 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 (3)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为 GEF 格式,需使用“晋城市工程 建设标准版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版)”打开,“晋城市工程建设标准版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 版)”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ggzy.jcgov.gov.cn/)的下载专区下 载最新版本(晋城市工程建设标准版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版)20250605);电子招标投标技术 问题咨询电话:0356-221849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 09:30 递交方法:(1)网上开标。开标前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加密工具进行加密,加密成功之后 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https://ggzy.jcgov.gov.cn/)。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09 时 30 分。 (3)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6 日 10 时 30 分。 (4)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 递交地址:线上递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09-16 09:30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 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1.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市)” (https://ggzy.jcgov.gov.cn/) 提出 2.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张碧华、卫梁艳、高志刚、梁倩楠 电 话:13834313355 九、其他公示内容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晋城 市)》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 话:0356-2229311 电子邮件:/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晋城市公安局 地 址:晋城市迎宾街 289 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56-301030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晋城市凤台东街金城兰园小区 19 号楼 1 单元 302 室 联 系 人: 张碧华、卫梁艳、高志刚、梁倩楠 电 话: 13834313355 电子邮件: 5788535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