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通告_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江苏省智能驾驶技术重点实验室配套建设施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0664-2540SUMEC8855D)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一、招标条件本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江苏省智能驾驶技术重点实验室配套建设施工服务项目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95万元,招标人为清华大学苏 州汽车研究院(相城)。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预算金额:人民币29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服务, 并于完成服务后1个月内完成验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江苏省智能驾驶技术重点实验室配套建设施工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清华大学苏州汽车研究院江苏省智能驾驶技术重点实验室配套建设施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者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 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开标前半年内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或供应商所代理的产品应是国际或国内技术先进、性能可靠稳定(包括配电系统 中的电器元件、电缆、温控通风系统机组、门禁等)。3.2供应商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机电工程施工 总承包贰级资质,并提供副本原件备查。3.3供应商须有项目管理团队、执行团队、施工队伍(提供承诺证明,格式自拟)。3.4供应商或供应商所代理的制造商,需通过ISO9001或对等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投标文件 中提供相应证书的复印件。3.5供应商应提供同类项目施工服务合同复印件3份(原件备查)。3.6本项目为合成项目,供应商应具有本项目内所有分项目的资质和能力,不接受联合投标 项目名单。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①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③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14日17时00分获取方式:请电话或邮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标书费RMB800.00,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1月29日14时00分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01月2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七、其他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投标文件份数:一式陆份(壹份正本、伍份副本),电子版一份(应为正本盖章签字后的 扫描件,如与正本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联系人:陈 工手 机:15790001263邮 箱:zszb6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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