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
海口市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23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H2025-006
项目名称:海口市美兰区中心幼儿园提升保教质量设备购置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680000.00元(此为暂定预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680000.00元(此为暂定预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质保期:以采购需求清单为准,没有规定的按 1 年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①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4、(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5、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6、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携带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则提供法定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盖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6月23日 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时间:2025年6月23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 工
电话:15600047262
邮箱:zb09012016@163.com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