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操场维修及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操场维修及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海政务办投[2025]32号文批准建设,本项目实行集中建设,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为连云港泓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操场维修及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
2.1.2建设规模: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操场维修及改造工程,主要内容为400米操场进行维修及改造。铲除跑道及两侧半圆区域老化破损塑胶并换新,新做13厚EPDM橡胶地垫地面8445.83?,新做绿色人造草坪面层(绒长50,内填石英砂、环保橡胶颗粒)7030?;排水沟修复并更换预制砼盖板396.21m以及新建扩建沙池,购置足球场球门等。
2.1.3最高投标限价:4723747.13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锦屏高级中学操场维修及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2 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5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并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 年的。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11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2)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4)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4年12月至2025年0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全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6)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7)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8)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连数发〔2024〕23号)规定,投标人按其投标项目签订信用承诺书,投标人不签订信用承诺书的,不得参本项目投标(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9)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4日至2025年08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如有疑问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公司工作人员:黄工:15896100880 朱工 :15161373079 张工:18505182641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5日09时00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应提供有效的下列资料,下列资料原件扫描件按要求上传且满足要求,资格审查才能通过:
6.1、企业营业执照;
6.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6.3、企业资质证书;
6.4、安全生产许可证;
6.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
6.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 B 证;
6.7、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时间至少为 2024年12月-2025年05月)(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必须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6.8、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6.9、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6.10、投标人信用承诺书。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或建立链接至诚信库。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有效的、最新的,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
7.1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
(1)投标企业资质等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
7.2 投标报价评审:经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得分采用百分制,即满分为 100 分。
7.2.1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在80 家(含)以下时,对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
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
1)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工程 K2 值取为 92%。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3)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4)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7.2.2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不含)时,按以下方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当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评标条件的投标人数量超过 80 家(不含)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 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 A(报价平均值 A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开标时从以下 2 种方法中随机抽取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评标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扣 0.6 分,每高 1%的扣0.9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得分相同,以评标价低者优先)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未通过评审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方法一: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为 B,Q2=1-Q1,Q1 的取值范围为 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 ~100%,其他工程 88%~100%;本项目招标 K2 取值为:92%。
说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告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五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单位按照《关于启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
(http://ggzy.lyg.gov.cn/lygweb/tzgg/20250421/ade8867d-0fd7-46ec-91d5-f68cd20dfcd5.html)要求,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提前登录、注册,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朱家旺 | 18905137238 |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注:投标制作软件中“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不能签字或签章的,须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至其他材料中,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泓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秦东门大街172号205室
联系人:徐主任
电话:0518-803071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1501、150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5193988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 CA 锁和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 CA 锁,请您联系CA 机构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 ;
2.如需申请移动 CA 数字证书(手机 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 互认 ”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 APP 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
实体 CA 锁(连云港办理点)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政务服务中心 3 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85861319 40099800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13812332568 18651253807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 CFCA | 孙丽丽 耿丽珍 公司客服 | 18005133017 17751872787 4001662366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 司CA名称: 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15298603303 18261319191 4000251010 |
移动CA数字证书 (手机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http://cashare.cebpubservice.com/#/allActivated? tradingSystemCode=E320000547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