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历史遗留龙凤箐磷石膏渣场整 治项目 (三标段) 澄清补遗01 号
致: 各 位潜在投标单位:
关于“安宁历史遗留龙凤箐磷石膏渣场整治项 目 (三标段) ”项目澄清补遗内容如下:
1、 安宁历史遗留龙凤箐磷石膏渣场整治项目 (三标段) 招标公告“3.5 (2) 投标人应承诺,磷石膏回填场地符合国家现行固体废物管理、 环保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标准要求; 已按规定取得开展回填作业所需的全部必要资质审批, 确保作业 合规 (需提供相关承诺) ”。 必要的资质是指已获批矿山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及生 态修复实施方案,已获批堆填方案设计,已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水土保持方 案的行政许可决定书等相关审批手续 (需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 。
2、 现将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控制价的“本项目固 定综合单价招标控制价为: ¥34元/吨 (含税) ”。 变更为“本项目固定综合单. 价 招标控制价为: ¥29元/吨 (含税) ” 。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 02月 05 日,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延期至2026年0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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