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绿化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5号君之家园东座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JAS20250901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绿化街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
预算金额:588.13242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88.13242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清单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接受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中国境内(指关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不接受联合体参加。3.2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3.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3.5必备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应完整覆盖本项目合同履约期限。3.6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3.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及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要求应具备的独立施工能力。3.8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9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3.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6%9C%AA%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3%80%81%E9%87%8D%E5%A4%A7%E7%A8%8E%E6%94%B6%E8%BF%9D%E6%B3%95%E6%A1%88%E4%BB%B6%E5%BD%93%E4%BA%8B%E4%BA%BA%E5%90%8D%E5%8D%95%E3%80%8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8%A1%8C%E4%B8%BA%E8%AE%B0%E5%BD%95%E5%90%8D%E5%8D%95%E3%80%823.11%E4%B8%8E%E6%8B%9B%E6%A0%87%E4%BA%BA%E5%AD%98%E5%9C%A8%E5%88%A9%E5%AE%B3%E5%85%B3%E7%B3%BB%E5%8F%AF%E8%83%BD%E5%BD%B1%E5%93%8D%E6%8B%9B%E6%A0%87%E5%85%AC%E6%AD%A3%E6%80%A7%E7%9A%84%E6%B3%95%E4%BA%BA%E3%80%81%E5%85%B6%E4%BB%96%E7%BB%84%E7%BB%87%E6%88%96%E8%80%85%E4%B8%AA%E4%BA%BA%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6%8A%95%E6%A0%87%E3%80%82%E5%8D%95%E4%BD%8D%E8%B4%9F%E8%B4%A3%E4%BA%BA%E4%B8%BA%E5%90%8C%E4%B8%80%E4%BA%BA%E6%88%96%E8%80%85%E5%AD%98%E5%9C%A8%E6%8E%A7%E8%82%A1%E3%80%81%E7%AE%A1%E7%90%86%E5%85%B3%E7%B3%BB%E7%9A%84%E4%B8%8D%E5%90%8C%E5%8D%95%E4%BD%8D%EF%BC%8C%E4%B8%8D%E5%BE%97%E5%8F%82%E5%8A%A0%E5%90%8C%E4%B8%80%E6%A0%87%E6%AE%B5%E6%8A%95%E6%A0%87%E6%88%96%E8%80%85%E6%9C%AA%E5%88%92%E5%88%86%E6%A0%87%E6%AE%B5%E7%9A%84%E5%90%8C%E4%B8%80%E6%8B%9B%E6%A0%87%E9%A1%B9%E7%9B%AE%E6%8A%95%E6%A0%87%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E4%B8%89%E3%8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3C/strong%3E%3C/p%3E%3Cp%3E%E6%97%B6%E9%97%B4%EF%BC%9A2025%E5%B9%B409%E6%9C%8803%E6%97%A5%E8%87%B3 2025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2: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5号君之家园东座14层)。
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通过网络发送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5号君之家园东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投标人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NJJASFGS@163.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并致电15242814088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材料的扫描件邮件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税务局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50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0412-66801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鞍山市分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5号君之家园东座14层
联系方式:姜宁、15242814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宁
电 话:15242814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