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车辆承揽服务公开征集竞争性谈判(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根据硫磺沟煤矿矿井生产需要,9-1508工作面升井的采煤机等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用于 9-1510工作面。采煤机等设备为租赁设备,经与兖矿能源集团设备管理中心沟通,采煤机等维修由兖矿能源集团设备管理中心负责,采煤机等设备往返运输由矿方负责,往返运输设备重量约862吨。
兖矿新疆矿业有限公司硫磺沟煤矿至兖矿能源集团设备管理中心,运输单程距离约3297公里。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180日内完成。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经双方验收完合格后,招标方收到中标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费用以实际过磅吨位发生量据实结算 90%,留 10%质保金结算,质保期 3个月。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定标总金额。
1.4 付款方式:电汇、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
1.5 报价要求:固定总价及分项报价。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2企业资质要求:具备货物运输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3项目经理要求:无。
2.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5信 誉 要 求 : 未 被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6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2.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对于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将没收谈判保证金,并依法严肃处理。
3.业绩及其他要求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且成立时间不低于三年。并提供近 2年运输煤矿设备相关业绩(提供合同)。
4.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 年 5 月 26 日起至2025 年 6 月 3 日 23:55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报价截止时间):2025 年 6 月 4 日 15:2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