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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归江河道堤防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段达标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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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江都区归江河道堤防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段达标建设工程(二期)已由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以《关于实施扬州市江都区归江河道堤防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段达标建设工程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国有非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扬州市江都区归江河道堤防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段达标建设工程(二期)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区迎舟路1号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1)夹江大桥东侧起点(桩号0+042)~3#船坞挡墙东侧挡墙(桩号0+517)段新建72m挡浪墙,拆建防洪墙253m;

(2)3#船坞挡墙东侧挡墙(桩号0+517)~3#引桥(桩号1+549)段新建948m挡浪墙;

(3)3#引桥(桩号1+549)~2008年维修段挡墙起点(桩号2+600)段696m防洪墙加高,拆建134m防洪墙,新增48m防洪墙封闭现状船台;

(4)桩号2+600~桩号2+633段33m防洪墙加固;

(5)1#船坞挡墙西侧挡墙(桩号3+090)~船厂桥(桩号4+100)段拆建50m防洪墙,928m防洪墙加高。

(6)新建防汛闸口18座等。

本工程堤防级别为2级。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3.1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实施分为1个施工标,建设内容为:防洪墙拆建、新建挡浪墙、船台封闭、闸口新建等。招标范围为对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工程进行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要求,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2.3.2本项目概算总投资额为3500万元,本次招标对应的建安投资费用为1812.85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200天。工程计划于2026年11月30日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因涉及水下作业桩号2+314至桩号2+500须在2027年1月31日前完工,其余部分计划于2027年6月17日完工、具备验收条件。

2.5质量目标:合格,符合《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SL/T631.1~631.4-2025)、《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及江苏省相关行业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总承包三级资质(原总承包三级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应覆盖施工工期,如不能覆盖的,应在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按国家相关规定新办或升级方式完成二级资质办理)];

(2)业绩要求:企业近十年(2016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单项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经理要求: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7月-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中,本项目不接受已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出具无在手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后,无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的在建工程执行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

关于无在建工程的界定: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工程验收(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6)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

(7)其他人员要求:/。

(8)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9)施工设备要求:/。

(10)其他要求:①近5年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限制目前投标(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

②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须在“资格审查资料”之“承诺函”章节中提供“无失信被执行人承诺”)。

3.2联合体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6年10月26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登录“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注册完善企业信息,详见《关于省水利交易系统切换使用全省统一主体信息库的通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

(2)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具体查询路径: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获取招标文件

完成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登录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响应方登录→水利工程→水利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下述所称交易平台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17日9时3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2.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路径:“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平台登录→水利工程”)使用电子CA签章进入“扬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开标现场直播”栏目,参与现场电子开标。各投标人须提前进入,收听观看实时音视频交互效果并及时在发言栏中反馈,未按时完成登录操作的或未能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放弃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否决投标及澄清、唱标、评审结果等实时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5.2.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在线)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6.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技术负责人资格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其他人员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

10.施工机械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

11.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

12.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提供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13.联合体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4.分包人资格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

15.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6.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规定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A+(a1+a2+…+an)/n×(1-A)

S—评标基准价;

ai—投标人的有效报价(i=1,2,…,n),有效报价为未超出投标最高限价并经算术性偏差修正的报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0.60、0.63、0.65。

n—进入计算评标基准价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个数:

①当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

②当有效标数量n>5时,评标基准价计算时的“n”为分别去除最高和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个数;去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个数×20%(取整数,小数不计)。

注:①投标人报价低于所有投标人有效报价平均值80%的,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②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2)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价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不足1%按照插值法计算;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分,不足1%按照插值法计算;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最高投标限价:18122433.81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其中(1)施工组织设计:22分;(2)投标报价:70分;(3)项目管理机构:8分。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1)

一、施工组织设计(22分)

1.1施工总体布置(2分)

(1)工场布置(有详细的总平面布置图、表及相应文字说明)及生产生活设施、料场、加工厂等相关临时设施设计合理、布置得当,符合厂区使用要求(1分)。

(2)施工场内道路设置、交通安全及管理方案完善、防交叉干扰措施合理,符合厂内生产要求(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2施工进度计划、工期、资源组织配置计划(3分)

1、施工进度计划合理,且有详细的施工进度横道图或网络图,工序分解详细合理,工期进度保证措施有力,得1分。

2、主要材料的采购、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得1分。

3、投入的人员、主要机械设备配置合理,满足施工计划要求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3主要临时措施方案与保证(5分)

1、围堰、施工降(排)水方案合理、安全措施有保证得1分。

2、施工期沿线建(构)筑物、管道、杆线等交叉、防护应急处理方案及与厂区隔离方案合理、措施可行得2分。

3、冬雨季施工技术及安全防汛预案全面合理,人、材、物等保障措施可行得1分。

4、拆除方案合理,废渣弃置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安全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全面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4防洪墙主要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9分)

1、基础处理:混凝土预制方墙、水泥土回填等基础处理施工方案合理、施工程序、工艺及检测试验等符合有关施工规范、规程要求,检测试验及质量保证措施有效可行,得2分。

2、防洪墙施工方案合理可行,全面得3分。

3、景观道路及配套设施:道路各结构层材料采保、运输、检测和质量保证措施可行、施工工艺及方案组织全面合理、后期养护组织及质量措施有保障,交安设施设置合理,得3分。

4、工程施工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应对措施,合理可行得1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1.5质量体系、工程资料管理和农民工工资保证(3分)

1、质量管理体系完整,组织体系健全,岗位职责明确,措施得力有保障,得0.5分。

2、环保、水保管理体系健全,施工区域内(含弃土区)扬尘、噪音、污染物处理及排放等符合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技术及管理措施到位,得1分。

3、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合理详尽、建设投入(资金、人员、设备等)充足可行,措施有保证,得0.5分。

4、工程资料有专人专职负责,岗位职责分明,档案建设规范,配备的设备齐全,档案整理措施可行得0.5分。

5、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建立、合同签订等保证措施方案得0.5分。

有缺陷,适当扣分。

2.2.4(2)

二、投标报价评分标准(70分)

投标报价(70分)

1.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保留2位小数):

偏差率=(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有效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比:

①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满分70分;

②在评标基准价以下,每低1%扣0.5分;

③在评标基准价以上,每高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投标报价得分最低分值为0分。

2.2.4(3)

三、项目管理机构(8分)

3.1项目经理职称(1分)

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1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否则不得分。

3.2项目经理业绩(2分)

拟任项目经理近五年(2021年9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揽过单项合同价9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业绩,有1项得1分,最高得2分。须同时具备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完工或竣工验收评定资料(包含验收鉴定书、专家签名表等,或者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签字并盖章的验收文件等),否则不得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证明材料中项目经理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供发包人盖章的变更证明材料。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视为未提供。资格审查业绩、项目经理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3.3项目经理答辩(3分)

项目经理答辩采用闭卷,答辩题目由评标委员会现场讨论确定。

答辩地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科技馆1号楼5楼第3开标室)

答辩签到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7日11时00分,项目经理需携带身份证明原件现场核验并签到,身份核验不通过的视为未参与项目经理答辩。

3.4项目部主要人员素质(2分)

项目部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技术职称为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每有1人加0.5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由社保机关出具的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2.4(4)

企业业绩

企业业绩

/

其他要求

注:1.本项目技术方案为暗标,暗标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3要求。

2.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页数限制范围为:不超过200页(含200页),对超过限制页数的投标文件,每超过一页扣0.1分。

3.以上评分标准中,涉及证明材料的打分项的内容,均需上传扫描件。

4.以上评分细则每项打分均以上述要求所附有效证明材料为依据。凡弄虚作假,提供假证明、假文件、假材料的,一经查实,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对已经宣布中标的投标人则由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社保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拟派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去极值法”,即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8.其他内容

8.1未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建立投标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投标人,请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具体流程为:

①携带相关原件资料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新大楼)3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或者至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5楼大厅翔晟签章业务窗口完成信用档案和信息资料库的建立;

②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在《系统》中注册账号,并按照用户手册填写相关信息;

③投标人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8.2本项目监督部门:

扬州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514-87939920

扬州市江都区水务局,联系方式:0514-80360949。

8.3异议受理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张胜,联系方式:17712357473。

9.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扬州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江都沿江开发区迎舟路1号

联系人:张胜

联系方式:17712357473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6楼1605室

项目负责人:吴有进

联系人:吴有进

电话:19895869599

电子邮件:19895869599@[链接]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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