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固定资产类空调(2025年第一批零星购置)设备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固定资产类空调(2025年第一批零星购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FJZT-2025-11001 )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固定资产类空调(2025年第一批零星购置)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FJZT-2025-11001
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分项内容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含税单价限价(元/台) |
1 | 福州市分公司固定资产类空调(2025年第一批零星购置)设备采购 | 冷暖变频天井机 | 3匹 | 28 | 8100.00 |
2 | 冷暖变频柜机 | 3匹 | 1 | 6600.00 | |
3 | 冷暖变频天井机 | 5匹 | 4 | 10900.00 |
本项目具体采购量以实际业务量为准。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设置含税单价限价,供应商响应单价报价如高于含税单价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4)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人工费用、税费、保险、运输、搬运及成交设备安装。
(5)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国内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
(2)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如有)。
(3)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且须提供在采购活动中没有受到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处罚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企业税收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企业缴纳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暂缓纳税。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服务能力的声明函。
(6)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响应截止时点前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代理机构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当日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由评审小组会进行复核。若查询结果表明供应商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10)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1)供应商不得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或其下属分公司存在法律纠纷且尚未妥善解决;
(12)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13)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采购文件格式)
(14)承诺与声明(采购文件格式)
(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需提供声明函):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与中国邮政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相关产品在中国邮政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处于违反国家、企业廉政规定被招标人终止合作的期限内;
10)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5月06日8时30分至2025年05月09日18时00分】。
5.2采购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6楼招标业务部】。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
5.3.1请登入招标代理机构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zb.chinaccsscm.cn/)并根据提示完成注册、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或关注“链捷招”的微信公众号,在“链捷招-投标”中根据提示完成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注册审核联系商务专员,电话:18060753032)
5.4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5若公告附件无法下载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获取。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磋商地点(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7楼702室。
6.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照本采购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6.3.4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开公告。
8、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斗门水头路10号
联 系 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579079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项目负责人:陈莉莉、叶天添、沈敏丽、叶炜翌、高兰兰、吕小月
联系电话:15880013283、18050448800
电子邮箱:chenlili.gyl@chinaccs.cn
开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935002010017746808
注:请在转账时注明用途填写“项目编号”即可。
磋商项目一览表序号 | 采购内容 | 磋商保证金 |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
1 | 福州市分公司固定资产类空调(2025年第一批零星购置)设备采购 | 5253元 | 详见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 |
注:
1、供应商应以包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值、人工费用、税费、保险、运输、搬运及成交设备安装。
2、供应商漏报的单价或每单价报价中漏报、少报的费用,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成交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