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海峡汽车文化广场(B地块)(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峡汽车文化广场(B地块)(监理)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海峡汽车文化广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候发改[2010]148号)、侯发改核准[2014]19号及侯发改核准[2015]1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投资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921.86亩,本次B地块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250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酒店、服务型公寓、产品交付中心(物流库)、架空车行道(物流库专用)、设备用房、地下室等;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海峡汽车文化广场(B地块)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且不限于项目各分部工程(地基与基础(含设计试桩、试桩)、地基处理、挡土墙、驳岸施工、主体结构、建筑屋面、幕墙工程、 建筑装饰装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通风与空调、智能建筑、建筑节能、电梯(包括不限于消防、人防、充电桩等))、需深化设计的工程(包括且不限于燃气工程、二次精装修、夜景、标识标牌、信号覆盖、广电桥架、抗震支架、通信、智能化、室外附属及景观绿化等)、设备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包括且不限于前期的三通一平、临水施工、临电施工、围墙、及永久用水(一、二次供水)、永久用电等项目)及本工程所有设计范围内涉及的全部施工过程,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全部工程竣工归档、备案、结算及审核全过程完成的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736928000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38%(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4455192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的2%计取,即:234483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9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 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1-28 09:00:00至2025-12-03 23:59:59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EF%BC%89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9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银行电子保函;或③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或⑤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第①项约定的方式补足;或⑥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新榕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花溪中路32号金城湾广场35#B楼,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8083697-80512,传真:/
联系人: 郭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紫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西路145号福建地矿大厦4层,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600506,传真:/
联系人: 周梅金、黄金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3C/p%3E%3Cp%3E
联系电话: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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