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亚洲象国家 公园创建项目(亚洲象栖息地修复模式研究示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6-27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BNZC2025-C3-00174-ZFZB-0005
项目名称: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亚洲象国家 公园创建项目(亚洲象栖息地修复模式研究示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00
最高限价(万元):100
采购需求:1.资料收集与整理。系统分析现有的亚洲象栖息地修复手段,评估各类修复策略的优劣。通过文献法回顾收集和分析国内外关于亚洲象栖息地修复的文献,实地调研访问已有的修复项目,收集数据和经验,通过专家咨询交流获取专业见解和建议,最终通过统计分析收集到的数据,以评估不同修复措施的效果。2.对照试验设计。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亚洲象栖息地,划分若干单位面积左右的试验样地,通过不同模式和梯度对照试验地,开展亚洲象栖息地修复模式验证研究,探索科学、有效的修复策略。在适宜区域内选择一定面积的样地作为对照试验区,通过设计单一措施和组合措施,复合不同植被组合、植被覆盖梯度、水体梯度等试验地,并设计单一变量的对照试验,确保试验的科学性和可比性。利用外红相机、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观测记录每个试验地在试验期间收集亚洲象的行为数据、栖息地利用数据。通过对比试验区和对照区的数据,评估在不同修复措施条件下亚洲象对栖息地的利用效果,探索最佳修复模式。3.栖息地改造修复试点示范。在亚洲象国家公园范围内选择郁闭度过高的区域作为试点,清除部分中小径级、亚健康的乔木和灌木,保留大树,为草本植物提供生长空间。在改造后监测亚洲象的行为和栖息地利用情况,评估改造效果。同时,鼓励当地社区参与试点项目,提高项目的可持续性和社区的保护意识。4.成效评估与总结。对试验和试点过程中取得的成果进行总体评估总结,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亚洲象栖息地修复模式和策略,提交分析研究成果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自合同签订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监测数据及成果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本项目优先采购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1)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2023年亚洲象国家公园创建项目(亚洲象栖息地修复模式研究示范):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06-09 06:00至2025-06-16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政采云平台账号并登录办理数字证书(CA),若供应商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可选择办理云南壹证通CA。云南壹证通CA可支持线上、线下两种办理方式,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客户服务支持,客服热线400-004-0628(紧急CA办理电话:19988166369)。云南壹证通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ca0047.html。政府采购云平台支持多家CA服务商(包括云南壹证通、云南CA、浙江汇信CA、云南福建CA),供应商可自行选择。(2)供应商申领数字证书(CA)完成后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凭数字证书(CA)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3)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注:供应商已办理以上任意一种数字证书(CA)的,可直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绑定数字证书(CA),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06-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5-06-27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孙金巷10号王府广场6幢2单元904室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评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智能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保证金金额:10000(元)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06-27 09:00其他:1.供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应提供的证明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声明函。1.2 提供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是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应为本项目开始时间后)或是财政部门认可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提供的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公司不足1年的可提供自成立之日起任意1个月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不足1个月的,需作出说明。1.3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税收是指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凭据是指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上税为零,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零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1.4 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凭据(凭据是指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1.5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1.6 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及查询结果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采购人将拒绝及否决其投标。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以纸质文档的形式保存。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云南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
地址:景洪市嘎兰北路3号
联系方式:0691-21212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中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世纪金源望江苑15栋101
联系方式:0691-2195111150876239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丽琼/王超/唐学明/杨维玲
电 话:0691-219511115087623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