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101]HL[GK]2025001
二、项目名称:清华附中福州学校2025年家具采购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鑫泰家具有限公司 | 新店镇健康村健康工业区9-11号 | 399,528.00元 | 93.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清华附中福州学校2025年家具采购):
货物类(福建鑫泰家具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金额(元) |
---|---|---|---|---|---|---|---|---|---|
1-1 | 教学、实验用桌 | 学生课桌椅 | 学生课桌椅 | 鑫珍材 | 课桌:650×450×790mm课椅:450×460×780mm | 1300 | 套 | 279.0000 | 362,700.00 |
1-2 | 教学、实验用桌 | 班级讲台 | 班级讲台 | 鑫珍材 | 900*600*1100mm | 27 | 张 | 1,364.0000 | 36,828.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振洁 |
评审专家: | 牟大庆 、翁文飞 、林英 、陈成瑾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中标/成交供应商应以中标/成交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①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计算。不足5000元按5000元计取。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以支票、汇票、现金等付款方式将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开户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13110201040005259;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西湖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清华附中福州学校2025年家具采购:0.5993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福建楷豪科技有限公司在资格性审查环节中,未按照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正确填写“标的名称”,故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符合性审查:通过资格性审查的各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州市教育局
地址:南江滨西大道193号2幢8-12层
联系方式:0591-8332746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水部街道六一中路71号皇岛中环F夹层S19单元
联系方式:15159906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慧
电话:15159906002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