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成交告字[2026]1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于 2026年1月20日 拍卖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编号 | 2025拍-1号 | 地块位置 | 漳平市南学堂新区林隆南路西侧,疾控中心对面 | 土地用途 | 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场,商店,超市,不得设置商务、金融办公用房);居住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
土地面积(公顷) | 4.5845 | 出让年限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成交价(万元) | 15000 |
受让单位 | 漳平市金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土地现状 | 净地 | ||
土地使用条件: | 计容建筑面积≥100859㎡、≤114612.5㎡;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含各类配套设施)≥99359㎡且≤110612.5㎡,商业计容建筑面积≥1500㎡且≤4000㎡;容积率≥2.2,且≤2.5;建筑密度≤20%;绿地率≥30%;建筑控制高度≤80米。停车位要求:项目地面停车位对外开放比率应达10%以上。地块应配套以下服务设施: (1)物业管理服务用房:①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②物业用房的室内装修应达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③物业用房的室内应设置卫生间,且要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④物业管理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业主委员会。 (2)养老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须独立设置或结合裙房集中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至少有50%建筑面积布置于地面一层,满足无障碍设计要求,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漳平市民政局(超出部分一并移交)统筹使用。 (3)社区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用地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建成并达到普通装修标准(水、电、宽带预先接入,卫生间配备相应的卫生洁具)后连同配套停车位的产权无偿移交给桂林街道,供属地社区使用(超出部分一并移交)。 (4)本地块建设用地的建筑项目15%以上面积采用装配式建造,装配式建筑高度60米(含)以下,预制率不低于20%;高度60米以上建筑,预制率不低于15%。具体规划指标详见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编号-2025001)。 | ||||
二、公示期: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漳平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股
单位地址:漳平市江滨路626号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364400
联系电话:0597-7538821
联 系 人:张先生、付女士
漳平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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