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441301-2026-001 |
|---|---|
| 项目名称 | 惠州植物园小卖店、自动售货机及人工售货点整体打包挂牌出租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惠州植物园管理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0.89万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14 |
| 挂牌日期 | 2026-01-06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惠州植物园小卖店、自动售货机及人工售货点整体招租的交易条件说明一、交易标的内容我单位委托贵中心整体招租惠州市惠城区下角丰山路惠州植物园园区内小卖店(建筑面积56.20平方米)、人工售货点1个(面积为8平方米)、自动售货机(5台用地)事宜。具体招租条件如下:本次交易标的为园区小卖店与自动售货机、人工售货点,场地分别位于植物园入口左侧,小卖店建筑面积56.20㎡;温室后广场人工售货点8㎡,自动售货机共5个场地摆放指定位置,以上标的面积具体以实物现状为准。整体竞拍租金底价为:8932元/月。(备注: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请竞价人自行调查核实。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竞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竞价人可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2、竞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3.转让标的质量:以现场实际质量为准。三、交易方式1、采取网上竞价方式。标的以8932元/月为交易底价,每次增价的幅度为100元递增,以报价最高且该报价者为最终竞得人。2、竞价人的报价都是法律意义上的承诺,对于竞价人本身具有约束力,竞价人一经报价,不得反悔,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者所交纳的交易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3、交易保证金约定:(1)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2)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①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②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③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④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⑤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⑥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⑦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四、特别说明(请认真阅读)1、竞价人必须遵守惠州植物园的各项管理规定,保护惠州植物园环境,竞价人在参加竞标前必须要对所要竞标的经营场所现状进行全面的了解。如现场勘查和经营范围、园区管理要求等,有异议或疑问者应在参加竞标前了解清楚,一经参与竞标,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2、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易。上述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合同无效风险;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可能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承租人须自行验收并承担使用风险;本项目以当前实物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挂牌竞价出租,请意向人员自行到现场核实不动产现状情况;意向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3、竞租人承诺:竞租人已实地查验、知晓房屋现状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住房租赁条例》第七条之相关规定;承租人自愿承担租赁风险,承诺不因合同无效或安全事故追究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责任。4、竞价人知悉租赁房屋的现状(竞价人可联系出租方了解租赁房屋现状等情况,若竞价人报名的参与竞拍的,视为对本条约定的了解与确认),且已实地勘查租赁房屋,并已了解清楚租赁房屋的证照情况以及将来能否办理竞价人所需求的相关证照的情况。并且竞价人确认若竞价人租用租赁房屋的,应当在租赁后自行负责完成租赁房屋消防安全备案手续及其他需要的相关手续,若因无法完成消防安全备案手续及其他需要的相关手续导致的房屋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出租方无关。5、竞得人接收物业时,如有必要对该场所房产进行维修的,确保安全后方可使用,承租期内一切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负责。在租赁期间,应爱护使用和负责保管房屋及设备、设施;同时负责对房屋及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修缮,并由竞得人负责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竞得人对租赁房屋进行改造和装修时,其方案及实施过程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未办理完成消防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营业活动。出租人在协助竞得人办理消防备案手续过程中,仅负责提供出租物业产权的相关证明(届时将由出租方单方出具证明文件)。6、在承租期间,如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规划、征用或出租方发展需要收回,或因出租方或政府部门需要拆迁改造,或因法律、政策、政府管理措施的调整原因需收回租赁场地时,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承租方应无条件按出租方限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出租方和承租方互不承担责任,出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补偿。无论何种原因解除租赁合同,承租方投入的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天花、墙面、地板、管线、门窗、水电等设施,承租方不得损坏、拆除。承租方对承租期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承租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失火、失盗等非常事件引起的罚款及损失由承租方负责,与出租方无关。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本项目存在优先承租人,该优先承租人依法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具体规则如下:在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具有优先权资格的竞价人,可报与其他竞价人最高出价相同的价格;其他竞价人,每次报价须按规则至少增加1个增价幅度(最先响应底价除外)。8、中标经营期3年,经营履约保证金按中标合同总金额的5%收取,鉴于甲方经过公开挂牌招租程序选定乙方作为承租人需耗费时间及行政成本,承租人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必须经营至少满6个月。没有经营满6个月提出申请撤租的属违约,合同终止,乙方缴纳的全部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经营满6个月,不足24个月的,终止合同,扣申请终止合同当月的2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满24个月,不足36个月的,终止合同,扣申请终止合同当月的1个月租金为违约金。经营期间,乙方若需撤租,必须提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甲方视为乙方违约,并作处增加一个月租金罚款处理。租金单价每年度递增5%,本标的无装修免租期,各服务点每月须按经营面积收取垃圾清运费,经营权严禁转让。经营期结束后,植物园收回中标人的经营权并对其进行重新招租。9、经营禁止事项:(1)未经允许禁止超经营范围项目经营;(2)经营场所必须对外开放经营,不得作私人会所;(3)仅限室内经营,经营区以外的公共场所严禁摆卖;(4)禁止经营对园区环境有污染的项目;(5)严禁使用明火;(6)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食品,由此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由竞价人负责。10、惠州市林业系统的工作人员和各类在职人员,不得以工作人员个人、或成立、入股、挂名的公司、企业和集体等形式参与竞价。11、竞价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12、我单位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交易标的所在地省市相关规定中止或撤回交易。13、竞价成交后签署的合同为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的《项目成交合同》,请竞价人在参与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项目成交合同》中的全部条款,明白全部合同条款的含义,清楚其中的法律风险,一旦参与竞价,视为对合同范本全部条款内容的确认。14、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同时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15、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五、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人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惠州植物园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惠州植物园管理服务中心)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为自然人的,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达日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5、委托人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惠州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惠州植物园管理服务中心);通讯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下角丰山一路32号;联 系 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2-2680293六、特别提醒合同范本、竞得人现场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交易中心办公地址等项目相关交易文件请点击“交易文件”下载查看。七、声明1、对标的应予披露、说明的重要事项或重要瑕疵,均已在本项目交易条件说明中如实充分披露、说明。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项目成交合同》(范本)为准。2、意向竞价人可与委托人联系到标的处察看并了解标的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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