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网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LSFJ2500708-03SGGH
项目名称: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
预算金额:481.117003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1.04189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15日至 2025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溧水分中心)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标段编码: LSFJ2500708-03SGG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文号:苏发改投资发【2023】11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农业大学,建设资金来自国有(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农业大学,现对该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南京农业大学白马教学科研基地
2.2 招标范围: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改造4层和5层,改造面积约为1371平方米,主要包含细胞实验室、PCR实验室、样本库等,净化工程面积为305平方米。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装饰工程、净化工程、实验室配套设备、暖通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气路系统、自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技术复杂工程。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合同估算价:4811170.03元
2.5 工程规模: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改造4层和5层,改造面积约为1371平方米,主要包含细胞实验室、PCR实验室、样本库等,净化工程面积为305平方米。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装饰工程、净化工程、实验室配套设备、暖通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气路系统、自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技术复杂工程。
2.6 工程类型:房屋建筑
2.7 其他说明:招标范围、工程规模以招标公告2.7项其他说明为准。江苏省家畜遗传材料保存与创新利用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室改造工程,改造4层和5层,改造面积约为1371平方米,主要包含细胞实验室、PCR实验室、样本库等,净化工程面积为315平方米。具体包括拆除工程、土建装饰工程、净化工程、实验室配套设备、暖通系统、强电系统、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气路系统、自控系统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为技术复杂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2、具备有效的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资格:1、具备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2、资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要求。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前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企业业绩:企业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净化面积250平方米及以上的净化工程施工。(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净化内容、净化面积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项目包含净化内容、净化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诚信投标承诺书》(注:《诚信投标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方有效,法定代表人签章视为无效。)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2、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没有受到黄牌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3、本项目拒绝接受处于被认定溧水区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影响期内的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投标。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另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同时任个体工商户(个体经济组织)经营者。(符合并提供承诺书原件5、其他要求:(1)凡参加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有围串标、挂靠、转包等不良行为的,一律记入不良行为,限制进入溧水市场6个月以上并予以公示;(2)招标人将严格核查中标人项目经理(负责人)到岗情况,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且无变更手续的,视为不履行投标承诺,招标人将按违约进行清场处理。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或投标无效)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和注册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含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8、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9、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10、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4年11月-2025年4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要求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11、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免费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6-10 09:00:00。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方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量化因素 | 量化标准 |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1)投标报价:82.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6.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方法一;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4 %。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因评委计算错误而重新计算 | |||||||||||||||||||||||||||||||||||||||||
2.3.3(1) |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0.9分,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01分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2.3.3(3)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且已完成单项合同工程净化面积250平方米及以上的净化工程施工,得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可;如提供的材料反映的数据和内容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的竣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净化内容、净化面积以合同为准,合同中不能体现的,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项目包含净化内容、净化面积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扫描件为准。)注:资格审查业绩和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2.3.3(4) | 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 / | |||||||||||||||||||||||||||||||||||||||||
2.3.3(5) | 项目管理机构 | / | |||||||||||||||||||||||||||||||||||||||||
2.3.3(6) | 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 / | |||||||||||||||||||||||||||||||||||||||||
2.3.3(7) | 其他 | /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
9. 其他
9.1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9.2 本项目为“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项目,各投标人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须下载并安装“南京公共资源交易CA互联互通助手(新)”。
下载地址:https://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2)投标人须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登记企业相关信息。
登录地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
(3)投标人需登录“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参与投标,网址为:http://njggzy.nanjing.gov.cn/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
(4)投标人需登录南京智能开标大厅(新系统登录)参与开标活动,网址为:
http://njggzy.nanjing.gov.cn/BidOpening/online_bidding_platform/login
(5)投标人需通过以下地址下载“‘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投标文件:http://njggzy.nanjing.gov.cn/njweb/jyfw/079004/downloadcenter.html
9.3 为避免投标单位因解密失败造成无效投标的情形,投标工具提供预解密功能,以验证递交的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效。操作注意事项如下:
(1)预解密过程中,如出现异常问题,请联系投标工具公司进行排查处理。
(2)投标文件递交后,可能会存在文件撤回重新制作上传的情况,请务必每次重新上传后,下载最新的文件进行预解密验证。
(3)如投标文件递交后未进行文件预解密验证,可能会存在开标过程中因文件无法解密被退回处理的风险,后果需自行承担。
9.4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1)“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及投标工具联系电话:025-69088960-7-2
(2)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025-83668675(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8:00)
(3)南京智能开标大厅联系电话:400-998-0000、025-68505877、68505828
(4)国信CA联系电话:025-68505679
(5)CFCA联系方式:18061882568、4001662366
9.5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农业大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横江大道555号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 | 地址: | 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
联系人: | 陈科 | 联系人: | 刘倧瑞、金飞、侯志宁 |
电话: | 025-84395896 | 电话: | 18248781752 |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溧水区城乡建设局(电话:025-56221106)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农业大学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横江大道555号南京农业大学滨江校区
联系方式:陈科 025-843958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系方式:刘工 182487817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18248781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