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呼和浩特云数据基地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
招标文件预公示
一、项目概况
中国联通呼和浩特云数据基地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详见附件。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中国联通呼和浩特云数据基地项目配套220千伏供电线路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招标文件进行预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预公示招标文件: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
四、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预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均可就招标文件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2.反馈要求:提出意见建议时,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意见建议应具体明确,指出预公示招标文件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说明修改理由及依据的法律法规条款,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和有效的联系方式。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曹海明、赵蓓、钱晓芳、李艳飞
电 话:15147105442、18847519030
电子邮件:bjzwj2023@[链接]
4.反馈截止时间:公示期截止日为2026年10月19日00点00分00秒之前。
五、公示期
2026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六、重要声明
1.本次预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文件,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5.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曹工、赵工
联系电话(异议受理电话):0471-6947824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218号院
异议受理电话:0471-6943385
异议受理邮箱:hhhtwzgyc@[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赛马场北路公园世家铭座B座6楼
联 系 人:曹海明、赵蓓、钱晓芳、李艳飞
电 话:15147105442、18847519030
电子邮件:bjzwj2023@[链接]
八、行业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单位/部门: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 系 人:牛家鑫
联系电话:0471-4606319
九、综合监管
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2号
联系电话:0471-5988101
十、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1.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链接])2.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链接])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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