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和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依据《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203号),现启动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的试讲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试讲人员范围
2025-2026学年第2学期开新课、新开课教师,包括校内开新课、新开课教师及首次上课的外聘教师。
二、试讲时间与地点
试讲须在开课前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三、试讲流程
(一)新开课试讲,由教师自选本学期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现场授课。新入职教师试讲一个完整课时,其他教师15—20分钟。评课专家通过听课、查阅教学资料、现场问答等方式,对试讲情况进行评价。
(二)开新课教师试讲在所属教研室进行。由教研室按照《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豫财院〔2020〕203号)中开新课的审核办法开展。
(三)对于新入职教师,若其既需开设新课,又属于首次承担本科课程主讲任务(即新开课),则需按照新开课的试讲要求进行试讲。
四、注意事项
(一)试讲工作由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教务处统一组织,各开课学院具体实施,评课专家组由3—5人组成。校级教学督导视情况参加各学院的试讲工作。
(二)试讲教师应按照要求准备好教案、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进度表等教学资料;试讲内容应体现出相对完整的教学过程和教学设计。
(三)试讲时可使用多媒体课件。板书与多媒体课件相结合,做到简洁、工整、美观。
(四)各学院对课程准备情况进行审核,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试讲结束后,每门课程须填写《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另外,请各学院认真汇总填报教师信息,填写《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试讲情况汇总表》。以上表格一式二份,纸质版学院留存一份,另一份请于开学第一周提交至龙子湖校区知行楼312室,或象湖校区东教学办公楼一楼大厅31号文件柜。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hgzx@hafu.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及开新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2025-2026学年第2学期新开课和开新课试讲情况汇总表
3.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申请表
4.河南财政金融学院新开课、开新课教师试讲记录卡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
2026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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