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新平招标采购-2025-6 |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餐厅食材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7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700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1包:蔬菜类;2包:预包装食品、猪肉类、牛羊肉类、鲜豆制品类、冷冻类食品、水产类、蛋禽类、水果类、奶制品类、干菜调料其他副食、粮油类、杂粮类、面粉等;5.2服务要求:合格;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5.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5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划分2个包;5.6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5.7服务标准: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及安全质量等相关标准。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周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信誉要求:(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的书面承诺,若发现供应商具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础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事业单位和自然人可以不提供此项要求;(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开标结束后至评标结束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企业的信用记录,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4)供应商需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罪查询(包括供应商单位行贿罪查询、法定代表人行贿罪查询),并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其他证明无效。经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的单位、法定代表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4月21日 至 2025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59,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 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xxz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
| 4.售价:0元 |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1.时间:2025年05月13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扶持、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2.获取招标文件后,供应商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网上办事大厅一资料下载一工具软件”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如项目为多标段,投标多个标段时,须每个标段都进行下载招标文件的操作。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4.代理服务费:按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的计取办法计取。5.监督部门:新乡平原示范区财政局:0373-7553110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0373-7553018注: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文件解密。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的《不见面开标手册》。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机关事务管理局 | ||||||||||||||||||||||
|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滨湖大道与太行大道市民之家 | ||||||||||||||||||||||
| 联系人:周林森 | ||||||||||||||||||||||
| 联系方式:13525006333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丹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七路21号华凯大厦5003室 | ||||||||||||||||||||||
| 联系人:王熠彬 | ||||||||||||||||||||||
| 联系方式:1333384269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王熠彬 | ||||||||||||||||||||||
| 联系方式:13333842693 | ||||||||||||||||||||||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