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餐厅劳务外包项目,前期工作已准备就绪,现已具备采购条件。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评审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加。现将评审采购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LX-2025-054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3、采购方式:评审采购
4、预算控制金额:44000.00元/月(528000.00元/年)
标段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月) | 包最高限价(元/月) |
ZLX-2025-054 |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餐厅劳务外包项目 | 44000.00 | 44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用餐人数约120人,甲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厨房设备以及三餐所用食材,乙方负责按规定标准保障好职工工作日三餐(早、中、晚)供应(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质量要求:当月菜品重复率不得高于30%,所供菜品要品质优良,低脂低盐低油,符合健康理念,满足采购人要求。
5.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服务承包合同按年度签订,甲方根据承包方年度服务质量及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总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三年;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需具有卫生部门颁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二证合一”只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健康证(响应文件中须附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5本项目资格后审,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8月15日至2025年0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3、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获取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2)网上获取;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获取采购文件时,响应人应将文件费转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洛阳英才路支行
账号:4105 0168 2875 0000 0781
注:响应人将转账凭证和本单位电子邮箱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电子邮箱ZLXBJ1116@163.com,招标代理公司收到邮件后,通过邮箱将采购文件发至响应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评审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3、逾期送到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26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外网网站》《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孟津区税务局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孟津区会盟大道413号
联系人:乔女士
电话:0379-67893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采购代理机构:中乐信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69979099
2025年0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