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社会工作部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社会工作部现就 2025-2026年“宝安社会工作之窗”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
2025-2026年“宝安社会工作之窗”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具体需求
为进一步规范公众号运营管理,升级优化公众号运营服务,做好内容推送工作,根据市委网信办相关文件要求,政务新媒体内容运营业务受委托方应为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现拟选定一家正式的运营服务机构,更好地打造“宝安社会工作之窗”微信公众号这一宣传推介平台。具体要求如下:
1.栏目设置。根据业务板块和我区社会工作实际,初步设立“新兴领域党建”“基层治理”“行业协会商会”“志愿服务”等核心栏目。
2.运营服务商应针对本项目组建不少于3人的专属运营团队(含项目经理、内容编辑、视觉设计等),团队需独立完成公众号日常运维、原创策划与执行等工作。
3.安排的专职编辑制作版面要编排美观、语言风格活泼、内容健康、导向正确、符合法律法规等要求的高质量推文,保证推文吸引度,激活阅读量。
4.发稿数量和时间需按照我部要求落实。原则上,按照每周最少3次的频率更新,每次2—5篇图文稿件;重要节点、重要传统节日,提供品牌视觉设计及稿件支持,增强传播时效性与感染力;结合热点话题,快速推出相关深度解读推文。
5.运营服务商需建立内部审稿机制对内容进行三审三校,并对推送标题及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负责。
6.定期开展数据分析工作,对公众号的阅读量、点赞量、转发量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为我部定制优化运营推广模式,提升推文内容的质量和传播效果。
7.对“宝安社会工作之窗”微信公众号提供技术支持,全年应急响应,维护微信平台的内容发布正常,屏蔽广告、播件等技术风险,定期对内容模块进行优化。
8.年度合同期内,政务新媒体年度绩效考核满分。
9.运营服务商需配合完成我部其他相关的宣传工作任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
项目全年度服务费用60万元(人民币:陆拾万元整)。
四、评审定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运营服务商资格要求
1.运营服务商应为主流新闻媒体或具有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主流新闻网站。
2.运营服务商需有承办区级以上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
3.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1.投标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资质)。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报价单(加盖公章)。
4.项目详细方案(含服务团队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配备的工作团队具有相关项目经验,并提供同类服务业绩证明资料。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的资格文件及截图。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1日18:00截止。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者邮寄。
(三)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139室,联系人:张艳,0755-88177048。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规定的地址。
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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