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002513454 | 项目名称 | 上海市浦东新区天健滨江天地1号楼3-6楼部分招租 |
| 起始日期 | 2025年12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6年0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409号-12号楼-301室天健滨江天地 |
| 面积/数量 | 6785.18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 资产性质 | 其他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出租期 | 143月 | 响应有效期 | 360个自然日 |
| 免租期 | 6个月(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2.96元/平方米/日 |
| 租金的递增 | 第4年递增2%, 第7年递增2%, 第10年递增2%。 (注:递增均在上一年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 | 租金支付方式 | 其他(两月一付) |
| 资产用途限定 | 酒店,办公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确保支付及时、准确,避免逾期产生的违约风险。2.履约保证金(即租赁押金)为2个月租金(以最终成交价计算),租赁期满且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时,出租方将按约定退还。3.物业费0.19元/平方米/日。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在提交报名前,应自行对标的物业进行独立的、充分的尽职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建造标准、当前租赁状况、装修情况等,并应全面、仔细阅读并理解全部招租公告、竞价须知、拟签订的租赁合同(如有提供)等交易文件。承租方理解并确认,其基于自身调查了解所做出的租赁决策及后续履约行为,均系独立判断的结果。因承租方未进行充分核查或理解偏差所导致的任何风险、损失或纠纷,由承租方自行承担。2.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即视为已对标的物业查验、知悉了解并无条件接受物业的全部现状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意向承租人明确承诺,在成为承租人后不以标的物业存在瑕疵为由,拒付、扣减租金/费用,或要求出租方(或招租交易机构)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3.承租方应在深圳联交所出具《成交通知书》之日起,按照招租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含补充协议)。若因承租方原因未能按期签约或拒绝签约,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及深圳联交所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且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将该物业再行招租,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或赔偿责任。4.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联交所报名、竞价、成交等交易环节中通过意向承租申请书、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书面文件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招租底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招租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5.招租交易机构(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负责本次招租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标的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标的物业是指招租人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因标的物业的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招租交易机构无关。6.保证金处置:(1)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保证金在承租方确定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全额原路返还。(2)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交纳的招租保证金,出租方同意在租赁合同签订,承租方向深圳联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后,招租保证金转付出租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出租方银行账户信息: 户 名:天健世同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行: 建行上海六里支行 账 号: 31001522917050045761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到期自行终结。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实缴注册资本须为¥1000万元(含)以上,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后增加实缴资本达到本数的无效,提供企业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2.意向承租方承诺并保证,截至报名之日(含当日),其近三年未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5%A4%B1%E4%BF%A1%E4%B8%BB%E4%BD%93%E5%90%8D%E5%8D%95%E6%88%96%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EF%BC%8C%E8%BF%91%E4%B8%89%E5%B9%B4%E6%9C%AA%E5%9C%A8%E2%80%9C%E4%B8%AD%E5%9B%BD%E6%89%A7%E8%A1%8C%E4%BF%A1%E6%81%AF%E5%85%AC%E5%BC%80%E7%BD%91%E2%80%9D%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zxgk.court.gov.cn/%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6%88%96%E8%A2%AB%E9%99%90%E5%88%B6%E9%AB%98%E6%B6%88%E8%B4%B9%EF%BC%8C%E8%BF%91%E4%B8%89%E5%B9%B4%E6%9C%AA%E5%9C%A8%E2%80%9C%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2%80%9D%EF%BC%88%E7%BD%91%E5%9D%80%EF%BC%9A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6%88%96%E7%BB%8F%E8%90%A5%E5%BC%82%E5%B8%B8%E5%90%8D%E5%BD%95%3Cp%3E 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如注册时间不满三年的则按注册之日起算;3.截止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至少1家正在运营的品牌连锁酒店(直营店或加盟店)的运营经验,须满足如下条件:①酒店须位于直辖市、省会城市及副省级城市;②酒店须为自行持有并自主运营;③单体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平方米;④该品牌连锁酒店档次不低于携程平台5钻标准或中国旅游饭店行业协会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批准的五星级及以上挂牌酒店。⑤该酒店所属品牌,须为在全国范围内运营中的直营或管理输出门店总数不低于20家;证明材料:①酒店位置、面积、档次证明:提供所经营管理相关酒店物业现场照片、相关合同首页(体现项目地址、品牌、期限等关键信息)、项目地址、项目期限关键页及合同签署页等关键页证明材料,该酒店须在携程、去哪儿网等主流在线旅游平台(OTA)可查询并可预订。②物业权利证明:提供证明其对该品牌连锁酒店拥有使用权、经营控制权、产权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权证书》;或其它能够证明使用权、经营控制权及产权的法律文件(如符合法律规定的委托管理合同、合作协议等关键页证明材料,该文件须能明确体现其对物业的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安排;③品牌规模证明,提供以下任一类证明材料:a. 品牌官方渠道信息:提供该品牌官方网站上明确展示其酒店规模的页面完整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网站域名及该品牌自述的酒店总数或详细酒店列表或官方证明材料等。b. 主流分销渠道信息:提供至少两家主流在线旅游(OTA)平台(如携程、美团、Booking.com)的网站或手机应用搜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需满足:以该品牌官方认证的名称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清晰显示该品牌下的酒店列表及普遍的“可预订”状态;截图须包含网页地址(URL)或应用程序界面、以及截图日期;4.意向承租方须引入一家国际酒店品牌(以在不少于五个国家或地区拥有直营或管理输出酒店为认定标准,全球门店数不低于150家,该品牌距离天健滨江天地直线距离内3km范围内唯一),具有成熟的会员体系。证明材料:①提供以下任一类证明材料,以佐证该品牌的市场公开覆盖度与可预订状态:a. 品牌官方渠道信息:提供该品牌官方网站上明确展示其酒店规模的页面完整截图。截图须清晰显示网站域名及该品牌自述的酒店总数或详细酒店列表或官方证明材料等。b. 主流分销渠道信息:提供至少两家主流在线旅游(OTA)平台(如携程、美团、Booking.com)的网站或手机应用搜索结果页面截图。截图需满足:以该品牌官方认证的名称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清晰显示该品牌下的酒店列表及普遍的“可预订”状态;截图须包含网页地址(URL)或应用程序界面、以及截图日期。)②在报名登记时提供有效的品牌授权证明文件,如品牌授权书(合作协议书、合作意向书);③百度地图3km范围内截图;5.截止本项目招租公告发布之日,意向承租方须提交该项目运营计划书一式两份(一份交易所存档,另一份将转交出租方,其中,酒店运营计划书中,国际一线酒店品牌的单房软装、硬装成本参考价应不低于20万元,且不得经营其他业态(品牌方规定的配套服务及自用区除外,如会议、健身、餐厅、酒吧、洗衣等。禁止经营 KTV、美容足浴、棋牌等业态,禁止当“二房东”)。为确保酒店品质,商业运营计划书明确的投资规模不低于2000万元(主要包括酒店开业时装饰装修的软、硬件设备设施投入,不含员工工资等流动成本)。酒店装修完工开业前,出租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进行完工投资规模评估,投资规模未达到2000万(减少10%以上)时,出租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赔偿;证明材料:运营计划书中需明确酒店定位、具体的中高端知名全资外资连锁酒店品牌、楼层布局、设计理念与风格、功能布局、硬装及软装设计、预计投资规模及单房成本、智能系统、装修效果图等在内的初步设计方案及装修承诺函。6.不允许联合承租。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意向承租申请书(向联交所领取);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涉及);6.招租公告盖章版;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年01月13日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830,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6年01月13日 21时3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19楼 |
| 联系人 | 战小姐;王先生;丁小姐 | 联系方式 | 0755-83690510;0755-83690738;0755-26569050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天健世同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关于本次出租物业的其他提示:(1)本项目所在楼宇为多功能综合建筑,标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租赁区域”)与楼内其他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租赁办公区、物业用房等)共享首层大堂及主要公共通道。承租人须在其设计方案中无条件保障该大堂的公共性、开放性及通行便利。(2)本次出租房屋如实际承租面积与公告面积存在合理差异的,不影响交易效力,承租方也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调整租赁价格。(3)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税金。本项目租金不包括物业、水、电、气、卫生等其他费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缴纳。2、意向承租方报名本项目前需对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报名本项目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接受现状交付,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招租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意向承租方自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工,联系方式:13564407669。3、关于履约抵押金,出租方提出:(1)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其招租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履约抵押金。承租方与装修公司签订精装修合同并提供装饰设计方案、效果图,报出租方完成审核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从履约抵押金中无息退还40万元至承租方指定账户;(2)承租方装修竣工,经由消防验收合格,取得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具备正式营业条件时,由出租方委托第三方机构完成投资规模评估,承租方提出返还履约抵押金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出租方从履约抵押金中无息退还20万元至承租方指定账户;(3)履约抵押金中剩余123万元转作为合同期内的一部分履约保证金。4、出租方按约定将资产交付承租方后,承租方自行负责装修改造,应由具备相应装修设计及施工资质单位进行装修改造,不得影响出租房屋的主体结构安全与消防安全。5、承租方是资产租赁期间的实际管理人,应依法依规办理酒店装修及运营相关审批、备案手续,在资产租赁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与出租方无关。6、对于房产建筑结构主体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承租方应立即向出租方报告。若承租方发现房产主体建筑结构出现不安全因素未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其责任由承租方承担。7、在租赁期间内,承租方不享有转租权,承租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承租方不得改变租赁物的用途。8、承租方可优先满足招租方需求,收费标准不超过出租方集团公司工作人员出差住宿及会议标准。9、在租赁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应向出租方提供所选择酒店运营品牌的“特许经营协议”或“委托经营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且该品牌须与报名登记时提交的品牌保持一致,否则出租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经济赔偿。10、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0.01元/平方米/日。 | ||
| 监督电话 | 0755-8369083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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