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2026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项目比选公告(招标编号:JZFW20261012)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县,蓟县
一、招标条件
本蓟州区2026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8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蓟州区2026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项目,本项目主要为编制《天津市蓟州区2026年度海绵城市建设自评估报告》,要求对照《海绵城市建设评价标准》(GB/T51345-
2018),从水生态保护、水安全保障、水资源涵养、水环境改善等方面对本区海绵城市建设成效进行自评,编制自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比选公告全部要求。本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蓟州区2026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蓟州区2026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1月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评审过程中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链接])、中国政府采购网([链接])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10月12日08时30分到2026年10月14日16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00分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蓟州区2026年海绵城市建设专项项目
2.服务地点:天津市蓟州区
3.比选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
4.服务期限: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2月10日。
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联系电话)发至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许工
电话:13051951971
邮 箱:zhaobiao0325@[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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