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
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张家口市颗粒物源解析自动监测站运行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Y-2025-027
项目名称: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张家口市颗粒物源解析自动监测站运行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
采购需求:对我市1个颗粒物源解析自动监测站、1辆颗粒物激光雷达监测车设备进行一年的运维服务。运维服务包括大气重金属元素在线分析仪、大气OCEC分析仪、大气水溶性离子分析仪、车载颗粒物激光雷达、1套在线源解析软件、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站房等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质量控制、故障维修、耗材和易损件更换、年度检修与预防性维护以及数据审核等工作,并出具相关分析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中小企业预留份额:10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3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3)代理服务费由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中标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内的部分按1.275%计取。(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张家口市环境监控中心
地 址:张家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三路6号环保大楼
联系方式:0313-40830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希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惠通街1号张家口五金机电城4号楼4座5层
联系方式:0313-59049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峰
电 话:0313-5904981
八、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