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697,088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山市主城区岷江流域污水整治提升工程(滨江、滨河路“四季鱼歌至沫若广场”)—一期施工 答疑澄清01 致各投标人: 为保证乐山市主城区岷江流域污水整治提升工程(滨江、滨河路“四季鱼歌至沫若广场”)—一期施工顺利进行,特答疑澄清如下: 提问1: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3.1.3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需提供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4000 万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要求),项目经理业绩是否需要:提供的业绩为总承包工程的,还须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或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两平台”)业绩信息网页截图,截图内容需确保截图页面内容完整清晰,且体现网站名称、查询网址等关键要素,至少包括“工程基本信息”中的“详细信息”(数据等级应为 C 级及以上)。 回复1: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以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注的要求为准,若要求项目经理业绩,则项目经理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准。 提问2: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7.5.2条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每延期一日,按合同金额(扣除暂列金)的万分之五/日计取(承包人以转款形式转到发包人指定账户,发包人出具相应收据)。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1、总扣款达到3%后,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2、当工期延误达到15天,发包人将有权解除合同并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施工,发包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承包人还应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以上内容未明确违约金上限金额,请明确上限金额。 回复2:请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提问3:业绩格式要求了业绩带四库截图,请问项目经理业绩没有四库截图是否废标? 回复3:请按“回复1”内容执行。 招标人:乐山市市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9日 |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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