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面31.62MW分布式光伏项目荷载复核检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山火炬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面31.62MW分布式光伏项目荷载复核检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0692-2520ZS037430
二、项目名称:中山火炬统筹区公有物业屋面31.62MW分布式光伏项目荷载复核检测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采购预算:小于100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四、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内容。合格的供应商应对全部服务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内容报价。
五、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覆盖以下2项采购主要内容:(1)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2)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以下简称新标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检测机构专项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注: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备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认证证书及相关附表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