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棉1958改建二期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包棉1958改建二期项目工程施工,项目代码:2504-150204-04-05-205267,已经由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为包头青山宾馆有限公司包棉分公司,招标项目已经由青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复,批准文号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包头市青山区钢铁人街与幸福路交叉口西钢铁大街7号
2.批准文号:\
3.工程规模:占地面积11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415平方米。包括:1号主厂房室内水电及厨房改造等,2号原办公楼及4号区域水电暖改造、屋面改造、外立面改造等,2号原办公楼一层外围底商加建872.73平方米,新建3号区域商铺建筑面积共1323.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4.标段编号: A1502002025090101001001
5.项目名称:包棉1958改建二期项目工程施工
6.工期(天):60天
7.计划投资: 1634.57 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并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④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业绩均予认可,财务、信誉等其他要求需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全部满足;投标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投标,以牵头方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⑤支持央企与自治区建筑业企业、区外建筑业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自治区龙头企业与自治区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或者民营建筑业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工作量不低于联合体投标标段工作量的40%。
注: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4.其它要求:无
四、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9月26 日 09:30 分
2.递交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工程项目交易系统”(https://***:9443/tpbidder)%E9%80%92%E4%BA%A4%E7%94%B5%E5%AD%90%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E4%BA%94%E3%80%81%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A2%86%E5%8F%96%3C/p%3E%3Cp%3E1.%E9%A2%86%E5%8F%96%E6%97%B6%E9%97%B4%EF%BC%9A2025 年09月05日至 2025 年 0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