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智慧停车场项目(三期)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2020)8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和专项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2020)8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宏祥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城区。
2.2建设规模:新(改)建沙湾区城区停车场,涉及地下面积约10200㎡,地上面积约3000㎡,以及供配电、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2.3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和设计工作。
2.4.1 勘察:本标段项目勘察(含测绘)工作以及相关的现场技术服务及配套措施工作。
2.4.2 设计:本项目全阶段设计(含概算文件编制)及相关审查备案、后续施工配合服务工作。
2.5 质量目标:
2.5.1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5.2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规程、条例等的相关要求。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50 日历天(勘察 20日历天;设计 30 日历天)
2.7 项目总投资:1100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勘察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类勘察业绩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不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组成;(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0日 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6月06日 0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乐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金沫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125号6楼C-3
邮编: 614999
联 系 人: 王女士
电话: 0833-2517097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宏祥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家园路8号1栋10层17号
邮编: 610072
联 系 人: 蒋女士
电话: 028-86789659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25年05月15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类似业绩类型参照住建部总承包资质和专业资质的分类标准设定,不得设定特定行业的业绩。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511111-48-01-4678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