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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鼓楼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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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鼓楼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JSZC-320100-JSKF-G2025-00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6-19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KF-G2025-0009

项目名称:南京鼓楼医院监护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5.996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35.99600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人民币)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1

监护仪

14套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技术规格及要求》

接到医用物资保障处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135.996

135.996

不接受

合同履行期限:接到医用物资保障处通知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项目所属行业:工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产品备案凭证复印件;

2.若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3.若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商,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提供范围涵盖投标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

4.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应提供有效的经销授权复印件(格式自拟,从生产企业至投标供应商逐级全涵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

方式: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苏采云)”(http://jszfcg.jsczt.cn/jszc)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1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供应商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等政府采购规章。

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购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指南》,办理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官网(http://jszfcg.jsczt.cn/jszc)下载并安装控件驱动(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账号注册及CA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证书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交易采购流程要求。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025-68505941

4.1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4.2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4.3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4.4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 (苏采云)”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

4.5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标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鼓楼医院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321号

联系人:查晓俊

联系电话:025-83106666-6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B3幢

联系人:荣芳

联系电话:025-854377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芳

电话:025-85437739

附件:JSZC-320100-JSKF-G2025-0009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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