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利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S20260108FJSZ02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备案流水号:2025090822020303111129;项目代码为:2507-220203-04-01-63426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北国风光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利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乌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开发项目(一期利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监理;
2.2 项目概况:利用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约3808㎡。
2.3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折扣系数70%;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和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工程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龙潭区;
2.6 监理服务期:2026年2月24日-2026年5月18日,共83日历天;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9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需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将否决其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9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条款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9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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