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区东城卫生院曾都区东城卫生院城南分院心电彩超类医疗设备购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曾都区东城卫生院城南分院心电彩超类医疗设备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E8%8E%B7%E5%8F%96%E9%87%87%E8%B4%AD%E6%96%87%E4%BB%B6%EF%BC%8C%E5%B9%B6%E4%BA%8E2025%E5%B9%B410%E6%9C%8820%E6%97%A509%E7%82%B930%E5%88%86%EF%BC%88%E5%8C%97%E4%BA%AC%E6%97%B6%E9%97%B4%EF%BC%89%E5%89%8D%E6%8F%90%E4%BA%A4%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div%3E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30220250600031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3-2025-01007
3、项目名称:曾都区东城卫生院城南分院心电彩超类医疗设备购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27(万元)
6、最高限价:127(万元)
7、采购需求:
根据《湖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1年版)》(鄂政办发〔2020〕56号文),关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省级单项或批量采购达到400万元以上、市县级200万元以上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其中武汉市市本级执行省级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另根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规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专业性较强,采购预算127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付款结束日。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所投产品为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所投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0月15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zchj/user%EF%BC%89%E6%88%96%E4%BE%9B%E5%BA%94%E5%95%86%E5%AE%A2%E6%88%B7%E7%AB%AF%3C/p%3E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0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以补充说明描述为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予以10%的扣除。 2.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s://***/login%EF%BC%89%E4%B8%8A%E4%BC%A0%E7%94%B5%E5%AD%90%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4%B8%80%E4%BB%BD%EF%BC%9B%E6%9C%AC%E9%A1%B9%E7%9B%AE%E5%B0%86%E5%9C%A8%E9%87%87%E6%8B%9B%E4%BA%91%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4%BA%A4%E6%98%93%E7%B3%BB%E7%BB%9F%E8%BF%9B%E8%A1%8C%E5%93%8D%E5%BA%94%E6%96%87%E4%BB%B6%E8%A7%A3%E5%AF%86%EF%BC%8C%E4%BE%9B%E5%BA%94%E5%95%86%E6%97%A0%E9%9C%80%E5%88%B0%E5%BC%80%E6%A0%87%E7%8E%B0%E5%9C%BA%E3%80%82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创新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4.合同信用融资 4.1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1)中小微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关于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金融机构是指有意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 4.2合同融资范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5.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s://***/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曾都区东城卫生院
地 址:随州市交通大道6号
联系方式:0722-35857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4号龙源国际A座11层
联系方式:0722-324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玖旻、杜丹
电 话:0722-324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