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30702267730010000001-2026ZJFYJH-FW285
二、项目名称:婺城区箬阳乡2026年林地经济提升示范区项目(一期)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总价:3198617.84(元) | 金华市婺城区董其华森林经营和管护服务部 |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琴坛村金武路8号 | 78.0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临[2026]1062号 | 婺城区箬阳乡2026年林地经济提升示范区项目(一期)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跃纲,刘瑞群(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王亚琴,吴秋良,戴爱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原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60%计算收中标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955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人民政府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箬阳乡箬阳村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7000164
质疑联系人:刘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5888999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宾虹西路876号4号楼30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俞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67078353
质疑联系人:zjfygczxyxgs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9-8239007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婺城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金华)
地 址:金华市宾虹西路266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李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9-82468777 政策咨询电话:0579-8248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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