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化采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8-2025-01005
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化采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28,126.54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化采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
采购包预算金额:5,028,126.54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 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化采集设备运维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28,126.54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分支机构可沿用其上级公司或总公司的各项资质、财务报表、业绩、人员和合同等。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以下两种证明材料之一:(1)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三种证明材料之一:①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②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须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能清晰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③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扫描件,开户(基本户)许可证已取消的,应提供能体现基本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编号”的相关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要求填写采购公告附件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的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化采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要求合同分包给中小企业,且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0%。
分包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中小微企业(中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分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28%),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中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格式自拟。若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未按分包意向协议书进行分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预留给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分担的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 28%),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格式自拟。若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未按分包意向协议书进行分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若进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且分包的货物、服务或工程须全部由小微企业制造、承接或承建,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在中标后分包给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格式自拟。若中标后中标供应商未按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进行分包,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不进行分包,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中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行业标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4)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供应商应按要求完整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所有信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平安高明视频监控系统及智能化采集设备运维服务项目(2025年至2028年))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6月06日 至 2025年06月13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投标文件澄清环节等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应的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283号
联系方式:0757-88828485转850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0757-82321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琰虹
电话:0757-82321555
广东劲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6日
